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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多人參與賭博,涉案金額12.6萬判多久

簡介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連某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多人參與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四川抓豹貓判刑幾年

本文由

張智勇律師團隊編輯整理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十佳律師,執業二十五年,擅長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涉黑犯罪、網路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難複雜刑事案代理)

案例來源:

公訴機關

XX

縣人民檢察院

20

XX

)湘

07

XX

刑初

2

XX

被告人

王某

,男,

1970年生於湖南省

XX

被告人

連某

,女,

1975年生於湖南省

XX

XX

縣人民檢察院以常安檢刑訴

[20

XX

]2

XX

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

王某

連某

犯賭博罪,於

20

XX

10月

XX

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於

20

XX

10月

XX

日立案受理,經

XX

縣人民檢察院建議並徵得被告人同意,依法適用簡易程式,實行獨任審判,於

20

XX

10月

XX

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XX

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公訴機關指控:

20

XX

2月的一天,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商議組織人員參與

“六合彩”賭博,由

王某

收取投注的碼單錢交予

連某

連某

再在賭博網站上投注,獲取的返利按約定的比例兩人分配。

2月至7月間,

王某

利用建立的微信群在群內分享

“六合彩”資料及相關投注資訊,鄧某、徐某、劉某、彭某等參賭人員將下注碼單及賭資透過微信發給

王某

王某

再透過微信發給

連某

連某

在賭博網站(

×××。com)投注。賭博網站按照投注金額的12%返利到

連某

賬戶,由

王某

連某

按約定比例分配。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共收取賭資人民幣

126229元。

王某

非法獲利

10000餘元,

連某

非法獲利

2500餘元。

20

XX

7月

XX

日,被告人

王某

被抓獲歸案;

20

XX

7月

XX

日,被告人

連某

主動向某機關投案。到案後二被告人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連某

退繳了非法所得人民幣

2500元。

公訴機關提交了

1。常住人口資訊卡、接報案登記表、案件揭發過程及到案經過、刑事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書證;2。證人鄧某、徐某、劉某、彭某的證言;3。被告人

王某

連某

的供述與辯解;

4。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截圖等證據證實。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

王某

連某

的行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已構成

#

賭博罪

#

。本案系共同犯罪,

王某

連某

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均自願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建議對被告人

王某

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建議判處被告人

連某

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可適用緩刑。

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同意適用簡易程式,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的指控一致。

本院認為,被告人

王某

連某

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多人參與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被告人

王某

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

王某

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屬坦白,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

連某

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從輕處罰;積極退繳違法所得,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

王某

連某

均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

根據被告人

連某

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對其適用緩刑。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採納。

註明: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重慶市優秀律師事務所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

王某

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被告人

連某

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三、追繳被告人

王某

違法所得人民幣

10000元,並上繳國庫;

四、沒收被告人

連某

違法所得人民幣

2500元,並上繳國庫。

註明:瞭解更多有關律師會見、取保候審、律師辯護的刑事辯護法律知識,請訪問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

官方網站。

(http://www.cqzhihaolaw.com/)

賭博罪金額與量刑標準

賭博罪的金額標準是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五千元以上。賭博罪的量刑標準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構成賭博罪的情形有

1、聚眾賭博行為中,在組織三人以上賭博的情況下,賭資數額累計達到五萬元以上;

2、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五千元以上;

3、參賭人數累計達到二十人以上即構成賭博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多人參與賭博,涉案金額12.6萬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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