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頁遊戲首頁網頁遊戲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簡介圖8 三星堆神廟神像群其次,三星堆埋藏坑出土了數件由銅鑄的怪獸、人像、器具組合起來的供奉用器,並有數以十計的銅尊和多件銅罍等盛酒銅器,反映出了三星堆人以銅尊為主要祭祀和禮儀用器

剔紅漆盒圖畫什麼意思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三星堆遺址考古發掘現場(圖源:新華社)

中國西南四川盆地的三星堆遺址,是三星堆文化(前1600-前1100年)的中心。遺址被寬大的土築城牆所圍繞,除了城的北面緊鄰一條名為“鴨子河”的大河外,城的中央還有一條名為“馬牧河”的河流穿城而過,將城址劃分為南、北兩個城區,著名的三星堆埋藏坑就位於南城西部的宗教祭祀區一帶。

三星堆埋藏坑,又稱“器物坑”“祭祀坑”,是中國乃至於世界最重要的考古發現之一。1986年,在四川廣漢三星堆地點,當地磚廠取土發現兩個裝有象牙、玉石、青銅、黃金等材質器物的埋藏坑(編號為一、二號坑),轟動海內外的學術界,也引起社會公眾的關注。2018-2019年,在先前發現兩個埋藏坑之間的位置,又陸續發現6個類似的埋藏坑(編號為三至八號,圖1),一度沉寂的三星堆遺址又成為學術界和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隨著新發現埋藏坑考古發掘工作的持續進行,新發現6個坑的器物已經全部露出並大部提取,一些坑的典型器物被新聞媒體逐漸披露,尤其是三星堆埋藏坑第一份考古簡報的刊佈,掩蓋在三星堆埋藏坑上的神秘面紗開始揭開,三星堆埋藏坑逐漸露出了其廬山真面目,對三星堆埋藏坑進行整體的初步考察,已經具備了基本條件。下面,我們就對三星堆埋藏坑的部分新發現所帶來的新資訊,談談初步的新認識。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 1 三星堆埋藏坑分佈圖(《考古》2022年第7期第16頁 圖二)

由於目前三星堆埋藏坑的資料,1986年發掘的一、二號坑材料基本上都見於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的《三星堆祭祀坑》的報告,2020年以來發掘的三至八號坑材料主要見於三星堆祭祀區考古工作隊《四川廣漢市三星堆遺址祭祀區》的簡報 ,以下引用前者只稱書名,引用後者簡稱為《三星堆祭祀區》,於簡稱後標註明頁碼和圖號,以節省篇幅。

一 三星堆埋藏坑的基本情況

三星堆埋藏坑位於三星堆城址的南部中央偏西,從西向東貫穿城址的馬牧河南的臺地上。歷史上河水氾濫和河床擺動,今天的馬牧河雖然只是一條不大的小河,卻有著相當寬廣的古河床。現在古河床都已經開闢為田地,如果站在馬牧河邊的田野上向北眺望,可以見到一道高出河床的彎曲陡坎,這就是北城的月亮灣;如果轉身向南遠望,馬牧河對岸最突出的景觀就是三星堆臺地。馬牧河在三星堆邑聚還在使用的時期,本來是從三星堆城西城牆中段偏北的水門流入城內,沿著北城西北小城即“月亮灣小城”的南城牆外側流向東城牆中段的水門缺口。由於馬牧河改道從古城的西南沖毀城牆流入城內,失控的河水從西南向東北衝向月亮灣小城,受到小城南城牆和臺地的阻擋,又折向東南方向,沖毀古城東南角後流出城外。歷史上河水改道及其擺動的沖刷破壞,城址中部的文化堆積已經無存,西城牆中南段、東城牆南段和南城牆東段都已不見,月亮灣臺地中南部也被衝擊形成一個向北凹入的月亮灣,相應的三星堆臺地中部則向北凸出,其上原有的三座土丘就成為這一帶引人注目的三星堆。突出聳立的三星堆與對面凹入的月亮灣南北對應,就形成了當地歷史上“三星伴月”的地理景觀。

三星堆古城,透過考古學家持續不斷的工作,其平面佈局已經基本清楚。城邑北依沱江的支流鴨子河而建,河流從西北流向東南,故古城的整體形態也不是正南北向,而是略微傾斜。城的周邊繞以寬厚的城牆,平面形態呈北窄南寬的梯形,其中北城牆已經被鴨子河全部沖毀。城內還有鴨子河支流馬牧河橫貫,將城邑劃分為北城和南城兩部分。城牆用土堆築,牆基一般寬40餘米,頂部現存寬度約20餘米。外城牆的長度,東城牆現存約1090米,南城牆現存約1150米,西城牆現存約650米,北城牆可能已經被鴨子河水沖毀。復原後的三星堆古城平面略呈北邊略窄、南邊略寬的梯形,城的東西長度在1800米以上,南城牆長約2000米左右,城內面積達3。5平方千米。城的內部已經確認三個小城,西北小城或名“月亮灣小城”,城中有高於周邊地表2至3米的青關山土臺,土臺上層層疊壓著不同時期的大型建築基址,最上層的最大一座建築基址(F2)的長度超過了50米,並在該小城東南部月亮灣地點出土過多種瓦件,該小城應該是三星堆城的宮殿區所在。西南小城又名“三星堆小城”,城的中央有三座隆起於地表的人工堆築的土丘(現僅存半座),土丘西南有黃土鋪墊的廣場,已經在這個廣場上發現了8個掩埋有大量祭祀用途的器物坑,推斷該小城應該是三星堆城的宗教區域。在城邑的東北部還有“倉包包小城”,該城發現了儲存有玉石製品的成品和半成品的窖藏,推測該小城主要是三星堆古城的手工業作坊的所在。整個三星堆城主要經歷了至少兩個時期才逐漸建成,最終形成的三星堆城體現了河流橫貫、城內四分、城邑西北是世俗行政空間、城邑西南是宗教祭祀空間的規劃思想 。

三星堆城址北城區的月亮灣小城,其內已經發現兩組大型建築。西北部的青關山大型建築出現很早,早在三星堆築城之前,這裡就有寶墩村文化和魚鳧村文化的大型建築。三星堆文化時期繼續在先前建築的廢墟上修築大型建築,這些建築屢次毀壞又屢次重建,最後一次重建的大型建築就是最上層已經被髮掘的青關山一號建築基址。在青關山東南鄰近月亮灣小城南城牆地區,也就是緊靠馬牧河的地方,已經發現了一座大型建築,該建築的南半已經被馬牧河沖毀,在鄰近大型建築基址的地點還發現過不同形態的瓦件。緊鄰的燕家院子曾經發現玉石器的埋藏坑,其年代早於三星堆城的南城區西部的三星堆埋藏坑。如果這些埋藏坑及其旁邊的大型建築與宗教祭祀有關的話,三星堆國家最早的祭祀場所可能就在北城區的西北小城東南部的馬牧河北岸,直到三星堆文化晚期才轉移到馬牧河南岸的三星堆地點。

由於早年馬牧河水的侵蝕、當代村民改土和取土燒磚,三星堆地點原先的宗教祭祀的場所已經遭到較大破壞。1934年葛維漢調查發掘該遺址時看見並用草圖標註的三星堆,還是下部連為一體、上部分別獨立的三個土丘 。1956年,王家佑等調查該遺址時,三星堆這座土崗還有約400米長,三個聳立的堆子也都還存在。在1963年四川大學發掘該遺址所做的測繪圖中,三星堆就只有一個堆子還基本儲存完整,已經不成其為三星堆了。到了1980年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等開始重啟三星堆遺址考古工作時,當時的測繪圖上的隆起的土堆縱向總長度約有100米,比上世紀50年代以前短了約300米。而五年後發現三星堆一、二號坑時所繪製的“發掘探方分佈圖”中,原先相對完整的堆子就成了半個,這半個堆子應該是原先三星堆西北端的堆子(圖2)。值得注意的是,在1986年的測繪圖上,可以看出這半個堆子頂部還高出周圍臺地約7米,而在堆子東北一側,還有高出周邊約4米左右的一道土壟,這道土壟可能就是王家佑等所描述的“月牙形彎曲”的殘餘部分 。如果這道大致與三星堆呈垂直相交的土壟繼續延伸向馬牧河方向,且原先三星堆土丘的南端土壟也拐向東北方向的話,三星堆地點就可能存在一個三面有土築城牆、一面以河水為界(或也有臨河的城牆)的小城形態的祭祀場所。埋藏坑所掩埋的宗教祭祀的像設、陳設、供奉用具和禮儀用具,當時有可能就陳放在這個祭祀場所的神廟之中。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2 三星堆土壟平面形態的百年變化

三星堆8個埋藏坑都位於原三星堆土壟的西南。經考古鑽探得知,在三星堆土壟西南,是人工填土墊平的一個場地。場地原先凸凹不平,中間高而兩側低,故從附近其他地方(包括被毀神廟建築的場所)搬運大量夾雜紅燒土塊的泥土,將這個場地填墊得大致平整,然後再用較單純的黃土鋪墊場地的表面,從而形成了一個西北至東南長約145米,西南至東北寬至少50米的長方形廣場。埋藏坑都挖掘在這個廣場的東南部,留下了西北部一半的場地,這部分沒有挖掘埋藏坑的場地,當時應當規劃作為其他用途,如掩埋坑內物品過程中或過程後舉行某些儀式的空間等。這些坑的地層關係都很簡單,基本都是直接在墊土層上開挖,有的地方無墊土層就直接挖在生土上。8個埋藏坑可以明顯分為兩組(圖3):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3 三星堆埋藏區及埋藏坑的分佈(《考古》2022年7期17頁 圖四)

第一組共6個坑,即一、二、三、四、七、八號坑。這些坑的形態都比較規整,平面主要是呈長方形,只有四、七號坑大致呈正方形;坑的體量也較大,坑口面積除了四號坑為8。1平方米外,其他幾個坑面積都在10平方米以上,最大的八號坑達到20平方米。關於土坑的深度,儘管因坑的大小有所不同,但面積最小也最淺的四號坑平均深度也有1。4米,面積最大的八號坑深度在“2米以上” 。坑內掩埋的物品都比較豐富,儘管不少銅像設和器具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但總的說來大件物品較多,既有銅像設還有銅容器,丟棄物品種類先後有規律,最上層都鋪有相當數量的象牙。

第二組只有2個,即五、六號坑。這兩個坑的坑口面積較小,深度也淺,其中不大規整的六號坑還打破了第一組的七號坑。從坑口面積看,五號坑的坑口面積只有3。5平方米,六號坑的坑口面積也只有4。1平方米,只有第一組坑面積的二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從坑的深度看,五號坑的平均深度不過1。6米,六號坑的平均深度只有1。2米,也比第一組要淺一些。從埋藏物品看,五、六號坑埋藏物不多,且基本都是細碎物件,未出土大件青銅器,六號坑主要埋藏的是一口燒焦的箱子。掩埋的器物沒有規律,器物層之上也沒有其他坑所見的象牙層。顯而易見,第二組坑不僅相對年代晚於第一組坑,埋藏動機和背景可能也有所不同。

三星堆埋藏坑還有一個現象,就是各個坑的埋藏物不均衡,也就是器物多寡不一,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在整體規劃挖掘和一次性掩埋的第一組6個坑中,明視訊記憶體在東南部諸坑埋藏器物數量最多,中部諸坑次之,西北部的一號坑埋藏器物最少的現象。大型的青銅器構件和象牙,也是東北端的二號坑最多,西北端的一號坑最少。這個現象說明,當初三星堆人在處理這些殘損的器具時,可能是將體量較大、重量較重、相對完好的器具首先堆放在東南的二、八號坑及相近諸坑中,然後再堆放在七、三、四號坑中,最後剩餘的才堆放在一號坑中,因而一號坑面積儘管較大,埋藏器物卻相對較少,大件青銅構件和象牙尤其少,木炭殘渣卻多達3立方米。參照成都金沙村遺址祭祀場所在靠近磨底河邊的案例,推測三星堆埋藏坑中的這些宗教祭祀器具原先是陳放在三星堆土壟以北的馬牧河邊的神廟中,因故損毀後的殘件才從原祭祀區東南大門運出,右轉搬運至埋藏場所,就近從東南向西北漸次堆放,因而這些埋藏坑灰燼骨渣的堆積傾向和坑口炭渣的殘留跡象,也都說明了這個問題。由於掩埋損毀祭祀陳設的場所不是原先的宗教祭祀場所,將埋藏坑所在區域稱之為“祭祀區”,恐怕也容易引起誤解。究竟應該如何稱呼這個區域,可否將這一區域統稱為“宗教區”,然後再細分為“祭祀區”“埋藏區”等小區域?如果這樣的話,這些埋藏坑所在場地就是埋藏區了。

從三星堆埋藏坑的埋藏現象來看,三星堆人原計劃中的坑只有第一組的一至四號坑和七、八號坑,所以這些坑的排列基本有序,坑的方向也不是正南北向,而是與旁邊的三星堆土壟、土壟西側廣場、青關山大型建築、穿城而過的馬牧河古河道等方向近似。土坑挖好後,才將損壞的像設、陳設和廢渣有序地放入坑內,最上層還鋪設一層象牙,最後才用炭灰、骨渣和泥土填平了這些土坑。在向坑內丟棄這些物品前、過程中或掩埋後,可能還舉行了一些儀式。這裡就有一個問題,後挖掘的第二組坑即五、六號坑,會不會是在第一組坑完成埋藏後,舉行完成儀式時的祭祀坑呢?我以為這種可能性是比較小的。祭祀是一種具有社會共識、長期沿襲、緩慢演變的規範化禮儀活動,挖坑掩埋的祭祀用品也應該是規範化的,不應該五號坑掩埋一些器物碎片,六號坑掩埋一口燒焦的木箱。比較平實也比較合理的解釋之一是,三星堆人在埋藏好因某種原因受到損壞的像設和禮儀器具後,又收集到少許不那麼重要的受損器物,故又挖掘了兩個(也可能不止兩個)坑將其掩埋在既有埋藏坑的附近。

二 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問題

三星堆人因為某種原因挖坑埋藏了他們非常重要的物品,這些物品的年代特徵以青銅器(尤其是來自中心地區的青銅容器)的年代特徵最為顯著。根據這些青銅器,我們可以知道,這些物品的年代是不一致的,銅容器中部分個體的年代可以早到商代中期後段的殷墟早期,多數個體是商代晚期早段的殷墟中期之物,最晚的個例已經接近殷墟晚期。這些最後被三星堆人埋藏的東西,是他們長期積累起來的財富。透過這些埋藏坑中最晚的器具,可以推斷這些坑埋藏的上限,但如果三星堆人在埋藏前一段時間沒有給神廟之類祭祀場所增添新的物品,或新增物品年代特徵不顯著,我們還是難以判斷埋藏坑形成的年代下限。因此,我們還要從其他方面的資訊來論證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

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包括了相對年代和絕對年代兩個方面。相對年代是指這些坑同時還是不同時,絕對年代是這些坑在歷史年表上的位置。就相對年代來說,如果所有埋藏坑都是同時形成的,也還存在著這些坑與埋藏場所、與關聯區域以及與三星堆遺址的年代關係問題;如果這些坑不同時,也存在著這些坑是分幾次陸續埋藏的,它們彼此間的時間間隔有多大等問題。就絕對年代來說,包括了每一個埋藏坑具體的概差絕對年代,八個埋藏坑起止的概差絕對年代,三星堆埋藏坑在先秦中國歷史年表中的王朝王世等問題。這些年代問題,自從一、二號坑發現以後就一直存在爭論,現在新的地層關係、共存關係、出土文物和測年資料,三星堆埋藏坑相對和絕對年代問題可以說已經基本解決。這就為學界基於年代問題考察埋藏坑的性質、復原埋藏文物的關聯背景、以及進而探索三星堆文化的歷史問題奠定了基礎。

(一) 三星堆埋藏坑的相對年代

關於三星堆埋藏坑彼此之間的相對年代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予以確定。

一是從地層關係來判斷。三星堆埋藏坑的地層關係比較簡單,基本上都壓在第③層即宋代層下,打破墊土層即三星堆時期的第⑤、⑥層或直接打破生土層。具體地說,三號坑打破第⑥層,五、六、七、八號坑均打破第⑤層,四號坑“打破生土”。由於第二組的六號坑打破了七號坑,與之埋藏現象相同的同屬第二組坑的五號坑,它們都應該是在第一組其他坑掩埋好以後的遺存,這是可以肯定的。現在的問題是,屬於第一組的一、二號坑的層位關係,根據原報告的描述,似乎與同組其他坑有一些出入,需要討論辨析。1986年發掘的一號坑,坑口上疊壓的第③層是現代層,第④層是唐宋層,第⑤、⑥層才是三星堆時期的文化層,一號坑被⑤、⑥層疊壓,打破生土層;二號坑口上疊壓著是相同的第⑤層,未見⑥層,原報告因此得出了一號坑早於二號坑的結論(圖4)。對比1986年兩個埋藏坑與2019年六個埋藏坑的地層包含物,可以知道前者的第④層相當於後者的第③層,兩者的第⑤、⑥層應當年代相同,都應該屬於三星堆時期的堆積。然而,1986年的第⑤、⑥層是疊壓在坑口上,2019年的第⑤、⑥層是被坑打破,如果說一、二號坑與四、五、七、八號坑屬於一組,且兩組坑的青銅構件還能修復拼合,這就存在地層上的矛盾。三星堆埋藏坑發掘主持者冉宏林公佈有一張發掘現場的俯瞰照片(這張照片是揭取第3層宋代層露出全部埋藏坑口後拍攝),從照片可見,坑口出露的地面,除了原地勢較高、“打破生土”的四號坑周圍應該就是生土面外,其餘都應該是⑤層的層面,也就是原先鋪墊的地面。細看這張照片,可以清晰地辨認出當初清理一、二號坑時挖掘的探方邊和探方所達到的深度,其深度都比2019年探方的底面要低。據此可知,1986年所開探方是一直髮掘至生土面才確認坑口,把本來被一、二坑打破的第⑤、⑥層誤認為是第⑥層疊壓了一號坑,第⑤層疊壓了二號坑了。(圖5)從目前所知的地層關係,只能知道三星堆埋藏坑晚於三星堆文化與十二期文化之際的第⑤、⑥層,早於宋代的第③層,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下限還需要透過其他資訊來確定。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4 三星堆埋藏坑地層關係辨析(根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冉宏林2021年10月14日“西南考古協作會暨古蜀文明與西南夷學術研討會”報告示意圖改繪)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5 三星堆埋藏坑地面及打破地面的現象分析(根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冉宏林2021年10月14日“西南考古協作會暨古蜀文明與西南夷學術研討會”報告照片標註)

二是從三星堆埋藏坑的埋藏物來判斷。早在三星堆三至八號坑發掘過程中,發掘者就已經注意到,新發現埋藏坑內的不少器具殘件與先前發掘的一、二號坑的同類器物似乎屬於同一件器物上的構件。根據埋藏坑的過程簡報,三號坑中出土有“銅神樹”殘件,四號坑出土有與二號坑相同的“銅掛飾”,七號坑中出土有與“銅神樹”相近的樹枝, 八號坑則更有多件可以與二號坑拼接的銅器具。八號坑的發掘者趙昊還在該坑器物剛剛露出時就認為,該坑內有些器物似乎與二號坑的器物可以拼合,或屬於原先某器物上的部件,如八號坑的一件殘斷的翹首柳葉形刀,就與二號坑一號銅神樹上倒掛滕蔓狀龍身上的同類器物基本相同,應該就是該銅樹上的部件(圖6)。由於三星堆埋藏坑還在發掘中,埋藏的物品還沒有全部提取,器物拼對修復工作還沒有開展,現場感覺可以拼接的部件還沒有實際拼合。已經公佈的大致拼合復原的一件青銅器,是八號坑出土只有上半身的頂尊倒立銅神像,該像可以與二號坑出土的只有下半身的短裙鳥足踏雲銅像拼合為一件。此外,據主持埋藏坑考古發掘的冉宏林告知,二號坑的一件銅尊口沿殘片與三號坑的跪坐頂尊銅人像的尊口沿已經進行了實物的拼合。目前這方面的資訊儘管還不多,但既有的資訊至少已經說明,除了五、六號坑外,三星堆埋藏坑區的大多數坑是同一事件背景下發生的一次性埋藏。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6 三星堆八號坑與二號坑銅樹構件的比較(二號坑1號大銅樹見《三星堆祭祀坑》圖一二〇,八號坑銅構件為趙昊提供)

三星堆埋藏坑如果基本上是一次性埋藏,那麼它們與三星堆遺址、三星堆文化以及周邊文化的年代關係,也就容易確認了。由於這些問題與三星堆埋藏坑的埋藏背景等問題相關,後面再加以討論,這裡從略。

(二) 三星堆埋藏坑的絕對年代

關於三星堆埋藏坑的絕對年代,也就是這些坑的埋藏時間在歷史紀年年表中的位置。這個年代問題也包括了三星堆埋藏坑內器物的絕對年代和三星堆埋藏坑本身的絕對年代,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被埋藏器物的年代(包括相對年代和絕對年代),研究者可以透過這些器物的形態、紋飾與已知年代器物的比較分析,將坑內出土的器物劃分為不同年代的群組;也可以透過銅木、銅竹、銅皮等複合器物的有機質殘留物,依靠碳十四測年等檢測手段,來判斷這些器物的絕對年代。而埋藏坑形成的年代比較麻煩一些,過去由於缺少分析埋藏坑內可能是掩埋時期殘留物的技術手段,考古學家除了透過具有年代資訊的地層關係來判斷其具有相對性的年代外,主要是透過埋藏坑內最晚年代的器物來判斷埋藏行為可能發生的年代。由於坑內埋藏器物存在著主要是甚至全部都是先前製成物的可能性,某個坑內沒有或很少埋藏時期的東西,因而採用器物的交叉斷代或器物殘留有機物所測年代,就容易導致用埋藏物年代作為埋藏坑年代的問題。又由於三星堆青銅器屬於“南方青銅器”的範疇,南方青銅器往往存在著所謂“文化滯後”或“文化創新”現象,也就是年代比較晚的青銅器頑強保留早期青銅器的風格,或看似較晚的青銅器可能是南方地區工匠最早創造的新風格銅器。目前,關於南方青銅器的年代認識問題還沒有完全達成統一的認識,這自然也會影響到對三星堆埋藏坑銅器年代的判斷。

大概由於上述的一系列原因,1986年三星堆一、二號坑發掘後,三星堆埋藏坑絕對年代的判定就存在多種不同的認識,年代範圍從公元前1400-前1200年的商代中期,一直到前700-前500年的春秋中晚期都有。澳大利亞學者巴納(Noel Barnard)甚至認為,“用於斷定‘埋葬坑’年代下限最晚的器物大都明顯受到楚文化的影響”,這些器物被埋藏,“或許我們可以從公元前316年秦將司馬錯對巴蜀的吞併和掠奪的歷史事件中找到確切的答案”。將埋藏坑形成的年代推晚到了秦滅巴蜀之時。我們當然不認同將三星堆埋藏坑推晚至春秋戰國的意見,也不同意將三星堆埋藏坑的形成與秦滅蜀的歷史背景相關聯;因為根據三星堆一號坑所出陶器在三星堆遺址分期年表的位置,三星堆遺址與其後金沙村遺址的關係,尤其是一、二號坑最晚器物的年代,筆者曾經推斷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在殷墟中期偏早階段,絕對年代在公元前1250年或稍後的推斷。現在看來,這個年代推斷也偏早,還應根據三星堆埋藏坑新發現最晚年代的文物和新獲得的系列測年資料來修正。

三星堆埋藏坑給人以風格較晚印象的文物,已經見於報刊媒體的是幾件銅容器,如三號坑的銅圓尊腹部,四號坑的銅圓口方尊,七號坑的雙人託負四觚銅座,以及八號坑的曲身頂尊銅神像等。三號坑銅圓尊腹部的扉稜是不很寬的齒狀長扉稜,分解式窄帶獸面紋突起,但突起部分填充的雲雷紋與周圍襯底的雲雷紋線條粗細相同,紋飾與湖南嶽陽費家河銅圓尊大同小異,其年代王恩田、難波純子、向桃初均認為在殷墟晚期(三、四期),蘇榮譽等則評論這些說法都“明顯是殷墟中心說的推演,忽視了這類大口折肩尊所具有的早於殷墟的造型、紋飾和附飾以及形成它們的工藝因素”,其年代應是“中商時期南方鑄銅作坊同一時段鑄造之器” 。折衷上述觀點,將其置於殷墟早期偏晚至殷墟中期偏早之間,恐怕更合適一些。四號坑的銅圓口方尊,其造型和紋飾都與傳世的今藏臺北“故宮博物院”的相同,臺北“故宮博物院”犧首圓口銅方尊壁厚介於殷墟早期與殷墟中期銅器之間,尊的口沿內還儲存著一圈旋紋狀痕跡,這是早期銅尊內範與底範連線處留下的印痕;圈足向下斜侈接地,近地處沒有垂直的底臺,這是殷墟早期銅器的常見做法;尊腹四角的共首雙身鹿紋和四中的獸面紋鼻樑已經凸起,但腹部和圈足的主題紋樣獸面紋只是線條略粗於襯托的地紋,主次區分還不夠分明。由於該尊的造型和紋飾特徵都存在過渡性,故陳芳妹將該尊的年代推定較晚,認為屬於“殷墟中、晚期”之器,斷代稍嫌籠統且偏晚。將四號坑和臺北故宮圓口銅方尊與西周初期的榮子圓口銅方尊對比 ,兩者差異很大,中間存在很大的距離,四號坑銅尊不會晚到殷墟晚期,將其提早到殷墟中期偏早階段,恐怕更加合適(圖7)。七號坑的雙人託負四觚銅器座,該器座利用四件銅觚固定組合而成,這四件觚屬於細體觚類,形態非常特別:觚整體形態細長,口部外侈程度較小但頸部修長;中段筆直,腹部較長且不鼓出;圈足徑不大,底端有垂直邊臺。紋飾繼承商代中期傳統,除圈足飾大眼咧嘴的夔龍紋外,腹部上下僅各有兩道凸旋紋。銅觚的整體形態距離殷墟早期的和西周早期的銅觚都有一定的距離,將其作為殷墟中期偏晚的特殊形式,可能比較恰當 。從上述銅器的情況,三星堆埋藏坑的這些器物應該沒有殷墟中期以後的,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上限不能早於這些銅器,也就是不早於殷墟中晚期之際。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7 三星堆出圓口銅方尊與傳世圓口銅方尊比較 1.三星堆三號坑圓口銅方尊(《三星堆遺址出土文物概覽》,《中國文化研究》2021年第2期)2.臺北“故宮博物院”圓口銅方尊(陳芳妹:《故宮商代青銅禮器圖錄》,臺北:臺北“故宮博物院”,1988年,第320-321頁)

三星堆埋藏坑及其打破的墊土層出土了一些陶器,這些陶器有的是埋藏坑內出土的完整器,有的則是地層出土的殘件。陶器是使用時期不會太久的易碎器物,埋藏坑內的陶器應該比較接近器物的埋藏年代;埋藏前鋪墊層內的陶器殘件是與夾雜紅燒土塊的泥土一起從附近搬運過來的,其年代可能有早有晚,但最晚的陶器殘件應該與埋藏坑基本同時。1986年第5層即墊土層的陶片,能夠辨認器形的有小平底罐、小平底盤、尖底盞的口沿,高柄豆或豆形器的柄部和圈足,圈頂器蓋的捉手;一號坑內則出有兩種尖底盞,與之相配的高矮兩種筒狀器座,以及聳肩小平底罐、小平底盤。其中小平底罐中的體小如缽的一類,唇短而肩部屈曲如折肩,已經有十二橋文化同類器物的色彩;尖底盞都是口部外侈,唇部多有凸唇的最早形態;圈頂蓋鈕直徑小而高瘦,但還沒見十二橋文化流行的捏瓣蓋鈕。將這些陶器與三星堆遺址青關山廢物溝最下層灰坑的陶器相比(該坑堆積應該是青關山大型建築廢棄之初的堆積,相當於三星堆文化與十二橋文化轉變期),三星堆埋藏坑陶器以比例很高的尖底盞和承託尖底盞的器座為特點,未見青關山的捏瓣器蓋這種十二橋文化常見的陶器;青關山溝底坑以多種圈足或平底的瘦體壺為特色,不見三星堆埋藏坑的尖底盞和筒狀器座。如果將埋藏區地層中的陶器與青關山溝底坑相比,它們共同的陶器是多種聳肩短領的小平底罐、較多數量的細高柄豆,並且都沒有見到十二橋文化最流行的尖底杯和尖底罐。從這些陶器現象來看,儘管三星堆埋藏坑和青關山溝底坑分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二者的年代應該相差不多,都是遺址過渡階段的遺存。

1986年三星堆一、二號坑發掘後,一號坑送檢了2個碳十四標本,其樹輪校正年代一個為距今4516—2940年,一個為距今3827—3377年(95。4%置信度)。前者的年代跨度相當於龍山時代至西周前期,後者的年代跨度相當於二里頭文化至商代中期,大大早於這兩個坑銅器和玉器風格所能體現的年代範圍。碳十四測年資料,本來就有一個誤差範圍,屬於概差絕對年代,而非真確絕對年代。受取樣方法的恰當性、測年樣品的系列性、測年技術的精確性的制約,不同時期的碳十四測年資料的置信度自然有所不同。在三星堆一、二號坑發現的20世紀80年代,那時國家經濟還沒有騰飛,考古學家獲得的經費支援有限,只能採集很少的幾個測年樣本,無法提供測年的系列樣本。那時極大推進我國考古年代學發展的“夏商周斷代工程”也還沒有起步,能夠使用極少炭樣的高精度測年的加速器質譜儀尚未採用。那時的考古學家對碳十四測年樣本的要求也還缺乏足夠的瞭解,再加上要滿足常規碳十四對測年樣本較大量的要求,採集的炭標本都是大塊的木炭,這些可能來自大樹木心的炭標本可能導致測年偏早。所有這些原因,使得《三星堆祭祀坑》報告的作者只能採取謹慎的態度,捨棄了這兩個年代資料,根據器物常識推斷三星堆一號坑年代上限“應在殷墟一期之末與二期之間”,“下限不會晚於殷墟二期”;二號坑“未見晚於殷墟二期的器物”,“埋藏的時間應在殷墟二期至三、四期之間”,都屬於商代晚期的範圍。

2020年啟動三星堆三至八號坑的發掘後,新採集了200多個測年樣品。這些樣本基本上來自這些坑的灰燼層,是碳化植物碎屑、骨渣與土壤的混合物,其中已經公佈具體測年資料的四號坑測年標本,主要是竹子這類短生命植物形成的竹炭,標本質量較高 。由於碳標本數量較大,品質較高,透過加速器質譜碳十四測量已經獲得了系列的碳十四資料(三號坑8個、四號坑11個,六號坑10個,八號坑9個),可以知道“三、四、六、八號坑的形成年代有95。4%的機率落在1200BC-1010BC之間”,相當於商代晚期至周初的年代範圍。由於這個年代範圍的中心值都在商王武乙、文丁前後,且在三星堆埋藏坑中罕見殷墟晚期之物,更沒有西周以後之物,認為三星堆埋藏坑下限不晚於周人滅商,上限不早於商王武乙即周公亶父遷岐,也就是公元前1100至公元前1050年之間,應該是一個比較穩妥的年代範圍。

三 三星堆埋藏坑出土文物的整體認識

隨著三星堆考古工作的進行,三星堆新發現埋藏坑的發掘已近尾聲:三至六號坑已經發掘完畢,器物已經全部提取或整體套取;七號坑已經發掘至坑底,青銅器已經基本提取完畢,只有部分玉石器等尚未清理完成;最大的八號坑也已清理至坑底,該坑青銅器大部分都已經提取,只有不多幾件尚存原位。我們現在對三星堆埋藏坑內埋藏的物品,已經有了一個基本全面和大致清晰的整體認識,可以對原先的認識進行驗證,也可以提出一些新的認識。

首先,三星堆埋藏坑除了二號坑掩埋有3件凸目尖耳的大銅面像(K2②:148、142、144)外 ,新發掘的6個坑沒有再發現其他類似的凸目尖耳大銅面像。我們曾經論證,三星堆凸目尖耳大銅面像,原貌是人首鳥身的木質銅面的神像,這樣的神像構成一大二小、大者居中的三神體系。現在看來,我們原先的推斷還是正確的。三星堆二號坑原先還出土了9件尖耳朵的板狀神面銅飾(K2③:228、221、217,231、227、230,98、229、231-1),三件相同,每三件組成一組,每組各有一些差別。筆者曾經推測這可能是釘掛在凸目尖耳、人首鳥身銅木複合神像所在神壇周邊的裝飾。新發現的埋藏坑據說有類似的尖耳板狀銅神面飾出土,如果新出土數量是3件且造型細節與已經發現的有差異(或與其中一類相同),就能組成四組各3件共12件的一套,可以釘掛在主要三神所在神壇的四方。當然這還需要等待新出土資料整理完畢並刊佈資料後進行驗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星堆新發現的凸目尖耳小型神像中,有一種是呲牙咧嘴的形象,如八號坑新出屈身頂尊鳥足銅神像、四人抬槓鏤空銅器上中央和四方的神像。前者雖有神性可以踏著鳥形雲氣飛翔,但卻負重託物,好像是為主要大神服役的低等級神祇;後者儘管沒有託負重物,卻也躋身於抬槓負重的人們之間,體量還比這些負重人像小,其身份似乎也不那麼高貴。如此看來,三星堆人的神祗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三星堆人最為尊崇的三尊人首鳥身、嘴角上翹、沒有獠牙的面帶笑意的大神;另一類是人首人身、嘴角下勾、獠牙交錯的面容兇惡的小神,它們主要是從事服侍大神的工作。

三星堆二號坑出有兩棵青銅鑄造的大型神樹,以及大量的銅樹的殘件和掛件。兩棵銅樹都是下有斜撐狀座子,樹幹筆直,樹枝也是三層,每層三根樹枝,樹枝上翹,每根樹枝上歇著一隻鳥。一號銅樹製作精緻,樹枝下垂似柳枝,樹形也要高大一些,部分復原後高達近4米;二號銅樹製作不及一號銅樹,樹形也要小一些,樹枝上翹,與一號大銅神樹不同。包括我們在內的不少學者都指出,這兩棵銅神樹應該是上古十日神話中太陽棲息的神樹,一號銅樹是西方太陽下落處的“若木”,二號銅樹則是東方太陽昇起處的“扶木”。由於在新發現的6個埋藏坑中發現的相關遺存中,沒有再見到與一、二號大銅樹體量和形態類似的銅樹座和樹幹,可以初步斷定,三星堆人只鑄造了兩棵太陽神樹,沒有鑄造上古神話裡位於天地之中的“建木”。神話中的建木是連線天上與地下的天梯,“眾神所從上下”,三星堆人在他們的宗教祭祀陳設中沒有表現這個天地間的通道,他們的神職人員從事天與地、神與人間的聯絡一定是透過其他方式來實現。

基於以上分析,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三星堆人以三位凸目尖耳、面帶笑意的人首鳥身神作為主要崇拜物件,其他附屬神像也大多為三件一組的組合。那些怒目尖耳、呲牙咧嘴的人首人身或鳥身的神像,是為主神服役的低層次神像。尖耳板狀銅神面飾儘管牙齒不外露,應該也是這類為神服役的具有神性的低層次神像,最多也就是介於二者之間的神像中的一類。這些神像應該陳列在三星堆人的神廟中,三件人首鳥身的銅木複合主神的形象很可能擺放在神廟最醒目的正中位置,下面可能還有方形或長方形的神壇,背面兩側或其他位置可能還陳放著先前二號坑出土的兩棵大銅樹,構成三星堆神像處在太陽東起西落的宇宙背景(圖8)。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8 三星堆神廟神像群

其次,三星堆埋藏坑出土了數件由銅鑄的怪獸、人像、器具組合起來的供奉用器,並有數以十計的銅尊和多件銅罍等盛酒銅器,反映出了三星堆人以銅尊為主要祭祀和禮儀用器。三星堆一、二號坑以前就出土了多件青銅容器,銅尊數量達14件,銅罍有6件,瓿、盤、器蓋只有各1件。由於銅尊數量佔到銅容器總數的60%以上,我們曾經得出過三星堆人以銅尊為主要禮器的結論。新發現的6個坑出土的青銅容器,仍然以銅尊為多,其次是銅罍,其他型別的銅器極少,證實了我們先前三星堆人以銅尊為主要禮儀用器的推論。此外,在先前一、二號坑發現的銅尊中,只有圓尊沒有方尊,新發現的銅尊中既有方口方尊,也有圓口方尊,這就為二號坑所出“銅神壇”上的鏤空方尊形器找到了模仿的藍本。由於三星堆的圓尊很多而方尊極少,從物以稀為貴的常識來看,或許三星堆人也將方尊視為比圓尊更重要的祭祀禮儀用銅器,也未可知。

三星堆埋藏坑出土了多件造型奇特的組合銅器,早先的二號坑出土雙獸四人託尊形銅燻一件,現在三號坑新出跪人頂尊銅像、雙人託舉四觚銅盤,八號坑新出頂尊人身鳥足銅神像、銅鏤空臺座四人抬怪獸各一件。這些組合銅器已經復原的高度分別是:二號坑雙獸四人託尊形銅燻通高1。10米左右,三號坑跪人頭頂尊銅像通高1。15米,八號坑銅鏤空臺座四人抬怪獸高度也接近1米,其高度都相差不多。除了以上4件組合銅器外,在八號坑還出有一件高0。8米(連插銷和座子高度超過1米)的捲髮銅人、一件全長1。1米的頭頂立人銅怪獸,以及兩手持夔龍或鳳鳥的中型銅立人。這些銅人、銅獸、銅器具有些還可以彼此拼合,如三號坑跪人頂尊銅像下面或許還有獸的座子,三號坑雙人託舉四觚的人像腰部或許還可以與其他銅器拼接。如果這些拼接復原完成的話,這些組合銅像設的數量實際上還要減少,可能只有3件組合銅香/酒器、1件頂尊鳥足神像、2件持龍鳳辮髮立人像等不多的幾種。這樣一些組合銅器具,其中一組三件基本上按照下面是怪獸造型的座子,中間是人或神的形象,上部是人神託負的尊(尊形器)等容器的造型規律來組合。另有一件就是那件怒目圓睜、嘴露獠牙、頭髮前卷,頭頂三段式鼓腹圓尊,腳踏鳥形雲氣的人首曲身鳥足銅神像。該銅神像正面和背面鑄造都很精細,當時可能的擺放方式是神頭所頂銅尊朝向人首鳥身大神的方向,意味著地下的人進獻的祭品可能需要透過這個小神,才能運送到天上之上神處享用。有學者早就指出,三星堆埋藏坑的銅尊、罍等銅容器是長江中游的產品,還有學者認為三星堆埋藏坑的銅器都是出自長江中游工匠之手 。從這些組合銅器有的是將原先的成品利用組合鑄接成新的器具來看,當初這群外來的工匠有可能是帶了一批青銅器的製成品來到三星堆,因這些製成品的造型和功能有些不符合三星堆人的需求,這些工匠按照僱主的要求改制或重鑄了這些銅器,成為我們今天看到的模樣。

三星堆這些複雜的組合銅器,原先應該是陳放在三位體量巨大的凸目尖耳、人首鳥身的神像前的供奉用器。過去,我們只知道雙獸四人託尊形銅燻這一種組合銅器,相當於在神像前放置著一件銅燻爐;現在,我們知道當時三星堆人的神廟中,在最主要的三座大神前,至少還各放了一件給神享用香氣的組合銅供器。另在這些銅供器前後或左右,還有銅製供奉用器。這些供奉用器包括一件複雜的以方尊造型為主體的銅香薰,兩件人或神頂著的銅酒尊或銅酒杯(四觚組合),一件由獸和人託負的四觚身的托盤(或許盤上還接有其他器具)。這些組合銅器加上數十件普通的盛酒銅尊和銅罍,當時的神廟內外一定香菸繚繞,香氣馥郁,令人神思恍惚,有助於事神、娛神和敬神。

當然,在三星堆埋藏坑中還出土了一些其他青銅器和玉石器,銅器殘件多數是那兩棵大銅樹和組合供奉銅器上的構件或附件,另有一些禮儀用儀仗,如仿照兵器的曲刃銅戈、仿照農具的方穿銅鋤等。玉石器主要有三類,除了小件的少量可能用作裝飾的玉石器外,有些小型玉石器放置在銅尊等盛酒器中的玉石器(包括海貝等)原先可能浸泡在酒漿中,供奉者和祭祀者透過玉石和酒氣兩種媒介將自己的意願傳遞給神;有的較大的玉石器如“圭”(戈)、“璋”等則陳列在神廟中,祭祀禮儀活動時才被參與者使用。

其三,三星堆埋藏坑出土的銅人像數量眾多,大小粗細和髮式服飾各異,既有眼睛和耳朵與常人相似但大小不一的銅人面像,又有數量眾多的真人大小的銅人頭像,還有各種從事祭祀等禮儀活動的全軀小銅人像,包含了豐富的歷史資訊,為學術界分析認識三星堆國家、社會、宗教狀況提供了形象的可視資料(圖9)。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9 三星堆神廟供奉用器群

三星堆埋藏坑的銅人面像,其整體造型類似於凸目尖耳大銅神面像,平面呈“凹”字形,頭頂、頤下和後面都敞開的人臉形象。這些銅面像眼睛都只有橫稜線而沒有凸出的瞳孔,耳朵都緊貼臉頰而沒有伸出的尖翼,耳垂也與銅人像一樣有懸掛耳飾的穿孔,且鼻樑上沒有生氣的雲氣裝飾。與大銅神面像相比,銅人面像體量大者與最大的銅神面像基本相當,體量小者則只有銅人頭像的臉面大小。這些銅人面像與銅人頭像所表現的物件有何不同?為什麼要把銅人面像鑄成大小差異明顯的模樣?這些都是有待於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三星堆埋藏坑出土的真人大小的銅人面像和銅人頭像數量眾多,除了二號坑原先所出的一件連座高達2。61、人像身高1。8米的大銅立人像(K2②:149、150)全都是用青銅鑄造的外,其餘原先基本上都是銅面木人像或銅頭木身人像。新發現的6個埋藏坑發掘已近尾聲,也沒有再發現真人大小的全軀大銅立人像。三星堆的真人大小或更大的神像和人像主要都是木質雕刻,只是在最重要的部分使用青銅,二號坑這件頭戴冠、身著長衣、赤足站立在四象首座上的大銅立人像,必定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類似裝束的小銅人像,我們在八號坑中也有發現,該坑的雙翼神獸頭上就站著與大銅立人像裝束和姿態一樣的小銅立人像。參與八號坑發掘的何曉歌已經指出,這種銅立人像通常與銅神獸相配,應當表達巫師藉助神獸的力量通神的意義。

三星堆真人大小的銅人頭像,根據先前一、二號坑出土這類銅人頭像的情況,筆者曾經將其分為兩類,一類是腦後扎一條辮子的“辮髮人”,一類是頭髮別在頭上沒有辮子的“笄發人”。新發現的埋藏坑增加了銅人頭像的數量,但辮髮人頭像大大多於笄發人頭像這個比例沒有改變。我們曾根據三星堆埋藏坑辮髮人頭像多而笄發人頭像少、後者只有前者四分之一的統計資料,推斷三星堆國家的統治集團是由辮髮、笄發兩個社群所組成,且辮髮社群統治階級是三星堆王國人數最多的貴族群體。又根據在三星堆埋藏坑的各類從事祭祀等儀式活動的小型銅人像中,幾乎都是笄發人的形象而罕見辮髮人的身影(只在八號坑出土了手持龍形和鳥形儀仗的辮髮人銅人像各一件),我們還進而推斷在三星堆國家的這兩個社群中,笄發社群可能把持著國家的宗教祭祀權力,而辮髮社群可能掌握著軍事行政權力。現在看來,這些推論仍然可以成立。需要根據新資料更正的是,過去在一、二號坑中,曾經發現了4件金面銅人頭像,筆者以前根據4個金面銅人頭像辮髮和笄發各二的現象,推論他們可能是三星堆貴族集團兩個族群的代表。現在新發現的八號坑中,又發現了2件金面銅人頭像,加上以前發現的4件金面銅人頭像,這類金面銅人頭像數量就達到了6件,辮髮和笄發金面銅人頭像各3件,筆者過去的觀點應該進行修正。

三星堆埋藏坑的新發現與新認識

圖10 三星堆神廟人像群

最後需要一提的是,在三星堆埋藏坑的第一批6個坑中,器物層上都覆蓋有一層象牙,而第二批2個坑中卻沒有象牙層。這一方面說明了這兩批埋藏坑的性質有所不同,另一方面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資訊,即這些坑內的象牙層可能具有特定的“防衛”等象徵意義。

綜上所述,三星堆埋藏坑掩埋器物看似繁多,如果經過拼對修復和分類歸組,實際上也並不複雜,主要也就三群。第一群是以三尊人首鳥身大型神像為中心,以兩棵象徵太陽的大銅神樹為背景的神像群,這是三星堆人的供奉祭祀物件。這些神像可能是代表天上真正存在的神接受祭祀,或許在三星堆人心目中,天上的神在祭祀活動時就會下凡,憑附在神像上,接受三星堆人的奉獻。第二群是以大銅立人像、真人大小銅人頭像(應有木質身軀)為主體的三星堆人的統治者群像,那些比真人臉面更大或與真人臉面大小相似的銅人面像,由於它們的臉面造型特徵沒有神像特徵,是否這些銅面像也是三星堆統治者的形象?如果是三星堆統治者的形象,它們與真人大小銅人像的性質和身份有何不同?這些都還值得探討。最為引人關注的是,通常的宗教祭祀場所都是隻有崇拜物件的神像或標誌(如牌位)、供奉神像的供奉器具以及敬獻給神的祭祀用品,比較少見將祭祀者或供奉者也表現出來的例子(如後世佛教和道教造像常見贊助者即供養人)。三星堆人把自己的形象按原大鑄造或雕造出來,這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考慮呢?會不會是三星堆人認為神要依憑在神像上才能接受祭祀,自己的靈魂也要依憑在這些人像上才能將自己的意志傳遞到神像和神那裡?還是三星堆人認為自己不能隨時隨地侍奉尊神,需要製作自己的替身,日夜不息地站立在尊神前面,代表自己真身來侍奉神祇?至於哪種可能性更大些,還需要做更進一步的分析。

四 推論:三星堆埋藏坑的性質及其出現背景

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埋藏環境和埋藏物的情況逐漸清楚,這就為人們進而探討三星堆埋藏坑、三星堆遺址和三星堆文化的歷史背景提供了比較可靠的基礎。這裡,我們僅就三星堆埋藏坑的性質及其埋藏原因、埋藏區埋藏現象所見三星堆文化末期的社會變動、埋藏坑的埋藏年代等談點初步的認識。根據新的考古資料,現在可以肯定,三星堆埋藏坑是三星堆人在特殊事件背景下處理自己受損宗教祭祀用像設和物品的埋藏坑,不是為了祭祀某個或某些神祇的祭祀坑。三星堆8個埋藏坑基本同時,或者說第一批6個有規劃的埋藏坑是同時的,是商代末期即殷墟晚期的一次性埋藏,這就基本排除了過去的主流觀點,也就是這些坑屬於“祭祀坑”的認識。因為祭祀活動是社群、族群、國家的經常性行為,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在很長時間只舉行一兩次祭祀活動。早在三星堆一、二號坑發現後,筆者之一就基於二者埋藏現象和年代相同或相近的判斷,認為二者是三星堆人因內亂毀壞神廟後的神廟物品埋藏坑。只是當時只發現了兩個埋藏坑,因而曾將這兩座埋藏坑當作三星堆人一座或兩座神廟的全部神像、人像和禮儀用器的埋藏坑。現在新發現的6個埋藏坑,與原先的2座埋藏坑構成了一個整體(或者說至少其中6座是一個整體),所有這些埋藏坑的埋藏品才構成了三星堆神廟內從神像、人像到二者之間供奉禮儀用器的全部。因此,我們的認識也應該跟隨新的發現進行調整和修正。祭祀坑是出於祭祀某個或某群神祇的目的,挖掘土坑至地下一定深度並將祭祀用品陳放其中,以便神祇能夠享用並能夠知悉獻祭者的意願,並在今後滿足獻祭者的這些意願,佑護獻祭者及其所代表的群體。祭祀往往要有明確的祭祀物件,無論這種物件是遙遠虛體的神靈還是現場實體的神像,祭祀者都會對這些神存在敬意和敬畏,不會去做褻瀆神靈或破壞神像的事。三星堆埋藏坑中的超現實的人首鳥身神像、太陽棲息場所的神樹等都應屬於祭祀物件,三星堆人將這些祭祀物件都破壞損毀掩埋起來,這就與祭祀應該的行為和遺存現象差別太遠,不大可能是所謂祭祀坑。祭祀的用品,承載盛裝牲肉、糧食、美酒等青銅或其他材質的器具只是祭品的承載物,其內裝的東西才是獻祭給神靈的祭品。商周時期大量的祭祀坑,其內不外乎牛、馬、羊等動物,東周時期有的祭祀坑在動物軀體下面還往往放置一對玉器作為引介,但一般不會將承載的器具也都埋入祭祀坑中。祭祀需要有儀式感,祭祀禮儀是在長期祭祀活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具有規範性、規律性、象徵性和神秘性的行為,祭祀用品也往往是千篇一律,不外乎就那麼一些種類,不會像三星堆埋藏坑那樣每個坑內的埋藏物差異頗大,器物或多或少,除了都在器物上面堆放多少不一的象牙外,看不出其他一致性。這也與祭祀坑的普遍特點完全不同。在宗教祭祀活動中,人是祭祀行為的施行者,人這個主體一般不會被製作成為像設陳列在神像前面,三星堆人將自己的形象鑄造或雕刻出來,這本身就很有特色。將祭祀者自己的形象也一股腦地掩埋在土坑內,與神像和供奉器具埋在一起,這也不合常理。總之,三星堆埋藏坑有那麼多與祭祀坑矛盾的現象,那麼,我們是否有必要仍然頑強地沿用“祭祀坑”的命名,也就值得認真加以考慮了。至於三星堆國家發生了什麼樣的特殊事件,使得三星堆人最珍貴的東西受到損壞,並不得不將這些東西掩埋起來的原因,先前主要有敵國入侵破壞神廟和本國內亂損壞神廟兩說。從這些埋藏坑統一規劃、同時掩埋的情況看,這些坑的挖掘及其埋藏行為的實施者是三星堆人自己,這是無可置疑的。有待探討的是,這些被埋藏的器物被損壞,是三星堆國家的敵人還是三星堆人自己。我們曾經提出過,三星堆國家是辮髮和笄發兩個族群聯合執政的貴族分權制國家,這樣的國家政治結構需要平衡兩個貴族集團的利益,一旦這種平衡被打破,就可能導致內亂,三星堆神廟受到損毀可能就是這種內亂背景下的產物。現在看來,導致三星堆埋藏坑器物被損壞,敵國入侵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如果三星堆國家的敵對方因某種原因進入三星堆城,搶奪並焚燬三星堆人的宮殿和神廟,三星堆人隨即將進入城市的敵人消滅或逐出城外,三星堆人收拾被破壞的神廟內的像設和器具,並透過一定儀式將其埋藏起來以表示不再使用。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三星堆埋藏坑中有最早形態的尖底盞等陶器,這類尖底陶器在三星堆文化中基本不見,卻是以後十二橋文化的典型陶器之一。在三星堆遺址中,有寶墩村、三星堆和十二橋三種文化,將埋藏坑及其所在場所墊土層中出土陶器與三星堆遺址出土陶器進行比較,三星堆埋藏坑的年代相當於三星堆文化向十二橋文化過渡之際,也就是三星堆城發生變化的階段。我們曾經論述過,三星堆城在這個節點以後,城邑中儘管還有一些社群居住,卻已經發生了許多變化。變化的證據之一是從三星堆城西城牆北段入城穿城而過的河道,在這以後可能由於疏於管理,河道已經改道,在穿過城牆的西水門河道內出現了十二橋文化的垃圾坑。變化的證據之二是三星堆城的青關山大型建築群區域(其性質還有待探討)被譭棄,在人工土臺上出現了不少十二橋文化的普通居民,他們隨意丟棄垃圾,在土臺周圍形成了遠超三星堆文化堆積的十二橋文化的堆積,青關山主土臺與北土臺(或以為是北城牆)之間的深溝被十二橋文化的堆積所填埋。變化的證據之三就是,三星堆城南城的宗教祭祀區的神廟也遭到破壞,廟內的像設和供奉禮儀被燒燬和砸斷,然後連同燒燬的炭渣等一起被埋在坑裡。儘管如前所述,埋藏者是三星堆人自已,但把這麼重要的被破壞的珍貴之物掩埋起來,背後必定有重大事件發生。變化的證據之四是,三星堆城在埋藏坑出現之時走向衰落,與之相反,距三星堆城40千米的金沙村聚落群卻陡然興起,以金沙村遺址為中心邑聚,在磨底河及故郫江沿岸出現了一批同時期的聚落。雖然在三星堆向十二橋的過渡階段,整個成都平原和四川盆地都有聚落激增的現象,但是金沙村所在的岷江沖積扇的遺址數量明顯多於三星堆所在的沱江沖積扇,這卻是不爭的事實。變化的證據之五是,三星堆城南部的宗教祭祀區發生了變化,在埋藏坑形成以前,三星堆土壟東北面臨馬牧河的區域,一直有人居住,留下了從寶墩村文化到三星堆文化晚期的豐富遺蹟和文化堆積(即過去三星堆發掘者所稱的第一、二、三期遺存),而三星堆遺址最晚的十二橋文化的堆積(也就是過去三星堆發掘者第四期遺存)卻少且分散,也就是說在三星堆埋藏坑出現以後,已經很少人在這一城區生活,因而才較少這一時期的遺存分佈。三星堆的宗教祭祀區的廢止,應該說明了遺址發生了重大變故。三星堆埋藏坑的出現年代,根據新的考古資料和測年資料,已經到了公元前1100年至公元前1050年間左右,相當於商代末期。這個時期正是商王朝衰落和周人崛起的時期,距離周武王滅商的改朝換代也並不太久(按照“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結論,商周更替在公元前1046年)。那麼,三星堆埋藏坑的出現,包括三星堆城址的廢棄和中心都城的轉移,會不會與周人滅商這個大的歷史背景相關呢?三星堆的神廟被毀和神器被埋,是否與三星堆人內部在處理國際關係上的內部紛爭有關呢?傳世文獻所說的參加了武王滅商的西土古國“蜀”,有沒有可能就有三星堆人呢?這些都是三星堆埋藏坑新發現給我們提出的新問題,需要繼續探索。

作者:孫華 彭思宇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