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頁遊戲首頁網頁遊戲
【關注】太原市總工會再送“福利” :職工意外傷害及家財損失可享補貼
- 2021-12-01
受傷了有工會補助嗎
《太原市工會會員意外傷害及家財損失補貼辦法 (試行)》(以下簡稱《辦法》)7月開始實施。這是太原市總工會繼開展職工大病醫療互助、“金秋助學”活動和工會會員普惠制之後,為在職工會會員送上的又一項“福利”。
《辦法》規定
補貼事項包括
因非工傷等造成的,且沒有確定責任人的意外傷殘、死亡和因火災、水災造成的家庭財產損失。補貼經費每年由太原市總財務部預撥到太原市職工服務中心。該經費可跨年結轉使用。
對因非工傷等意外造成傷殘,且沒有確定責任人的,根據傷殘等級情況給予相應補貼:
鑑定為一、二級的補貼5000元,鑑定為三、四級的補貼4000元,鑑定為五、六級的補貼3000元,鑑定為七、八級的補貼2000元,鑑定為九、十級的補貼1000元;
因非工傷等意外造成死亡的補貼5000元;
因火災造成家庭財產損失5000元(含)以上的,依據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按照損失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
因水災造成家庭財產損失5000元(含)以上的,依照有關部門或單位工會組織出具的水災損失證明,按照損失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
1
根據《辦法》規定,工會會員發生《辦法》規定的補貼事項後,由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向所在基層工會提交書面報告。
2
基層工會對發生的補貼事項及時調查確認,對家財損失及時查勘定損,出具《家財損失事故證明書》和《家財損失清單》,幫助工會會員或直系親屬填寫《太原市工會會員意外傷殘、死亡補貼審批表》或《太原市工會會員家財損失補貼審批表》,按照程式進行公示,並負責向上級工會申報。
3
各區(縣、市)總工會、各開發區總工會、各產業工會、各工委對上報申請補貼材料進行審查,並按規定提出給付意見後,報太原市職工服務中心審批。
4
太原市職工服務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金打入工會會員服務卡。
下列情形不屬於《辦法》補貼範圍
工傷或享受工傷待遇的意外傷殘、死亡,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傷殘、死亡,疾病造成的意外傷殘、死亡,醉酒、吸毒、自殺造成的意外傷殘、死亡,暴亂造成的意外傷殘、死亡,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意外傷殘、死亡,個人故意造成的意外傷殘、死亡或家財損失等。
| 山西省總工會
編輯
| 馮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