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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末年,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遂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

簡介光緒末年,清廷最終裁漕,然而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清政府決定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江北劃為一省,進行蘇淮分省

鄉長書記相當於古代什麼官

前言

清初,江南省左右布政使分設,後又對按察使和巡撫的轄區範圍進行調整,進行江南分省。咸豐、同治年間,太平軍佔領長江流域,清廷內部引起了設定江北巡撫的討論,清政府並未同意,而是提高漕運總督權力以兼理江北地方和調整道員管轄範圍。光緒末年,清廷最終裁漕,然而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清政府決定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江北劃為一省,進行蘇淮分省。民國初年,江北人民要求江北設省,請求先行設定民政司、財政司各一,引起江北分省運動。此外,我們不難發現清季及民初的江蘇分省(或成功或失敗)的特點:多是由於地理環境(地域廣大,長江分割南北)影響治理,導致職官調整,從而引發分省運動。當然地理環境只是一種影響因素,深刻的時代背景,比如交通不便、通訊不發達等阻礙了省級政權對轄區事務的有效管理。如今,長江已經成為江蘇的黃金水道,遍佈長江江蘇段的一座座大橋、高密度連線省內城市和鄉村的各級公路,即時通訊飛速發展,往日由地理環境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已然成為歷史。

一、太平天國戰爭與漕運總督

兼管江北江南分省雖解決了財政問題,在財政角度上有一定合理性,不過從地理位置上看長江橫貫江蘇地區,江北地域遼闊,而專管江蘇地區事務的江蘇巡撫駐紮蘇州一隅,加之晚清交通不便,平常之時江北遇有要事奏報尚能應對,但在戰時影響資訊傳遞。乾隆二十五年(

1760),清廷將江蘇布政使轄區一分為二:蘇州、松江、常州、鎮江4府與太倉直隸州交由江蘇布政使司管理,另外的江寧、淮安、揚州、徐州4府和通、海2直隸州則另立江寧布政使司(駐江寧)統轄。經此調整,江蘇形成有江蘇布政使司和江寧布政使司分治的局面。同治元年(1862)二月,兩廣總督王慶雲上奏進言,直接指出了江蘇地區面臨的問題,“蘇常失陷,巡撫以下,駐上海偏隅,與江北各屬道途中梗,而守令之升調,與夫錢穀、刑名、仍須稟詳江蘇巡撫檄辦,輾轉需時,不問可知”。他建議讓漕運總督兼理江北巡撫,管理江寧布政使所轄地方,將江寧布政使遷至漕運總督駐地,共同辦理江北事務,無須江蘇巡撫管轄。清廷命曾國藩議復此事。曾國藩認為“至(咸豐)十一年春間,上海粗定,江北各屬與巡撫衙門文報常通,紀網漸立。逮安慶克復以後,蘇省官紳紛紛來臣處請兵,設立水驛,專用輪船遞送文書,往返不過旬日”,無須再使漕運總督兼理江北巡撫。此事遂被清政府否決,“系蘇常初失時情形,與現在情形不同,請無庸議”。

光緒末年,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遂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

雖然王慶雲關於漕運總督兼理江北巡撫的建議遭到朝廷否決,但同治三年(

1864)御史陳廷經仍以太平軍據長江影響奏報為由請設江北巡撫。他將安徽省一同拉上,他認為清政府雖然採取相應辦法,但是成效不明顯,“文宗顯皇帝以徽省事務責成浙撫督辦,然浙江巡撫駐守杭州城,從未一出境地,不過派兵遙援而已。又新設皖南道,仿臺灣故事,賞加按察使銜,準其專摺奏事,然上有督撫,顧忌孔多,數年來未聞皖南道發一折奏一事也”。他建議將安徽、江蘇以長江為界,長江以北設定江北巡撫,以南設定江南巡撫。清廷將此事交由曾國藩等人奏議,曾國藩此時仍然持反對態度,以“畫疆太明,未必果能久安。疆吏苟賢,則雖跨江跨淮,而無損於軍事吏事之興。疆吏苟不賢,則雖畫江分治,而無補於軍事吏事之廢”反駁了陳廷經。清廷綜合考慮後同意了曾國藩的觀點。陳廷經要求設定江北巡撫的提議未獲允准。清政府圍繞這一問題的解決首先是擴大漕運總督的權力。早在咸豐十年(1860),太平軍攻佔江南蘇常地區,清政府便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下令“所有江北鎮道以下各員,均著歸漕運總督暫行節制”。

光緒末年,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遂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

雖是暫行節制,但是漕運總督此後一段時間內一直手握大權,並管理江北。吳棠擔任漕運總署期間,漕運總督仍身兼軍、政、糧臺大權。

甚至到光緒年間,“署理漕運總督恩錫奏,徐海被水饑民南下,與督臣李宗羲在清江運河南北兩岸,及清江以上之楊莊地方分廠收養。俟來歲春融,再遣回籍,並委員分赴邳宿海沭等處,舉辦冬賑報聞。”漕運總督仍是兼理政事。另一方面,曾國藩希望增設道員,將職權細化。同治四年(1865),捻軍擾亂徐州、揚州等地,曾國藩請“淮徐揚海道轄境遼闊,請仍設淮揚道員缺,以重地方而專責成”,即在有淮徐揚海兵備道的情況下,再設一淮揚道加以管控江北地方,清政府基本同意了曾國藩因時制宜的看法,遂復設淮揚河務兵備道管理淮揚兩屬,徐州道作為徐州河務兵備道管理海州一屬。細化道員職權作為權宜之策是有效的,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太平天國戰爭後,沈葆楨發覺海州一屬政務繁忙,進行頻繁的文報往來不可避免。當下境況又是海州幅員遼闊,與徐州距離較遠,途中道路偏僻,海州文報還必須經過清河縣驛正站再傳遞給徐州,遇有事務,“動經旬日,事機即虞遲滯控制”。建議將海州就近改歸淮揚道。清政府允准,“改江蘇淮揚道為淮揚海道,徐海道為徐州道”。清政府採取了就近管理的措施。

光緒末年,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遂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

二、清末的蘇淮分省

清政府賦予漕運總督更多的權力意味著漕督責任重大,然而自商品糧興起,漕糧改折,運糧屯丁裁汰後,漕督已名實不符。光緒二十八年(

1902),新任漕運總督陳夔龍奏請裁漕,但是由於漕運仍有事務,並且漕運總督有鎮守江北的作用,因此清廷並未允准。光緒三十年(1904),裁漕之議再起。御史周樹模稱“南漕半改折色,半由海運,各省糧道亦次第裁減,漕督無官可轄,而體制極崇,殊非綜核名實之道”。與此同時,張謇請求裁漕之後徐州設省,他建議以徐州為中心,再劃出山東、安徽、江蘇部分割槽域組成徐州行省。兩人意見直接由政務處議奏。政務處對裁漕持肯定態度,而對徐州設省直接進行否定。徐州如今作為險地地位已失,“徐州在江蘇,地居最北,若於平地建立軍府,既多繁費,所請分割江蘇、安徽、山東、河南40餘縣,亦設紛更”。

光緒末年,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遂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

既然不能徐州設省,漕督裁撤後誰來履行管理江北的這一責任?政務處建議改漕運總督為巡撫。清政府同意了這一舉措。將江寧布政使所轄江淮徐揚四府及通海兩直隸州歸江淮巡撫管理,清江作為江淮省省會。江淮巡撫取代漕督,既解決了漕督名實不符的問題,又能使

“巡撫地方”由兼理變得名正言順。“蘇淮分省”始成。不過,“蘇淮分省”卻引起了當時眾多蘇籍官員的反對。先有張謇稱改漕運總督為江淮巡撫是非驢非馬的舉措,後有蘇籍御史陸潤庠聯名眾多蘇籍官員上奏反對分省,又有蘇籍學士惲毓鼎再次領銜上奏《敬陳蘇淮分省四弊折》反對分省,另有兩江總督周馥聯合張之洞痛陳時弊反對分省。陸潤庠、惲毓鼎、周馥等人反對分省,他們奏摺中的內容,無非是看重江北優越的地理位置(江南屏障)和江南豐厚的財賦來源,兩者可以相得益彰,有利於區域整體穩定。由於設定江淮巡撫引起多人尤其是蘇籍京官反對,清廷不得不遵照大臣意見,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將已經設定的江淮巡撫改為江北提督,其只有兵權而無民政權,“蘇淮分省”失敗。

光緒末年,江北地方仍需大員駐紮,遂以江淮巡撫代漕運總督

三、民國初年的江北改省運動

民國初年,江北地區遇有民事問題仍需跨江奏報給江南的江蘇巡撫(都督)。江北人為此頗為不滿,掀起江北改省運動。其鋒芒首先指向從源頭上造成此問題的江南分省,

“前清省制劃江南轄境而中分之。以省西安、廬、鳳、穎、池、太各府州,建置安徽行省。其省東各府州,則置總督於江寧,總制三江,置巡撫於蘇垣統治江蘇一省。其下則分設江淮蘇松兩布政使,以為蘇省民政之總彙。析一省之方域而分疆劃界以為治,省制雜糅無逾”。民國元年(1912)江北又發大災,事態緊急,但在上報之時,江北地形複雜,“自最遠之碭山等縣抵省垣,舟車必數易”。為解決這一問題,江北人希望自行處理江北事務因而決定分省。另一方面,根據江北團體所言,因為地形複雜交通不便,致使江北人被江南人歧視,江南人直接代替江北人選出參議院代表,“江淮徒以交通不便為江南人輕視,致所有權利極不平等,現更壟斷把持江北,非自選參議員到參議院,實不足以代表江北人民”。江北團體紛紛表示應建立江北行省。江北為達到目的直接派代表進京參加相關會議並陳述了分省理由,並要求“先在清江設立民政司財政司各一,為淮徐海之機關”。

結語

袁世凱從一國之總統角度出發,為維持國家穩定,最終沒有同意分省。袁世凱為保證地方安定,同意張謇所請

“委劉之潔為師長,駐紮清江”。在任命劉之潔的命令中寫道,“江北地方災歉之後,盜賊蜂起,即責成該師長督率軍隊,妥籌防緝”。江北最終沒有分省,而是在江北設定了一個專管剿匪的師長辦理相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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