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路遊戲首頁網路遊戲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簡介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被告人下落不明應怎辦

原創 | 幫幫法律 ,全文780字,閱讀全文約1分43秒。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借款活動中,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一般是1到2年,甚至是更久。所以有時會出現債權人去要債時發現債務人失蹤的情況,對此,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該如何討債呢?

以案釋法: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債務人李某因做生意需要,向原告崔某借款10萬元,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約定年利率24%,期限一年,還款方式為階段性等額償還本息,逾期還款按照合同約定自逾期之日起在借款利率上加收50%的罰息。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由楊某、劉某為李某提供借款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李某在償還5萬餘元借款本息後便不再償還,後來便下落不明。原告要求兩擔保人償還借款本息,擔保人以其沒使用借款為由拒絕償還。原告於是將兩擔保人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本息,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假如找不到債務人如何討債?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另外,如果該債務有擔保人或保證人,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該找誰討債?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怎麼辦?

本文由幫幫法律原創,轉載請註明出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