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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簡介更重要的是,從司法角度來說,如果他拒絕繳納,承擔的法律責任會很大,而且仍然需要如數繳納,根本就逃避不了,只不過是換一種方式追繳而已:1,如果拒絕繳納,將追究其刑事責任:上文我們已經說過了,作為第一次被發現有偷逃稅款的行為,只要在規定期限內補

輕微傷夠刑事責任嗎

數罪併罰被處以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的同時,吳亦凡還被稅務部門查實有偷逃稅款的行為,累計1.79億元!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對被告人吳亦凡作出一審宣判,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相關線索和稅務大資料分析,發現他還存在偷逃稅款的行為:

吳亦凡偷逃稅款的行為比較隱蔽,從披露的細節來看,在2019年至2020年兩年間,他透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和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兩種性質偷逃稅款9500萬,其他少繳稅款8400萬,合計1。79億元。

這一違法行為被查實之後,按照《稅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稅務部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在追繳稅款的基礎上,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的部分和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款的部分,分別處以4倍和5倍的罰款,並加收滯納金。

追繳稅款加罰款,再加上滯納金,合計6億元。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吳亦凡是在去年的7月31日因涉嫌強姦罪被朝陽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如今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如果10天內他不向原審或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那麼接下來他將正式進入漫長的服刑階段。

另一方面,自“出事”之後,各大品牌紛紛與其節約,“頂流”的光環早已不在,個人吸金能力肯定大幅下降,再加上如今被處以刑罰,有些網友擔心,吳亦凡會不會“破罐子破摔”,拒絕補繳稅款及相應的罰金和滯納金呢?

可以很明確地說,斷然沒有這種可能性,除非他想再為此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即便拒絕繳納,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強制其依法繳納: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首先,吳亦凡雖然是加拿大籍,但依法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吳亦凡出生在廣東省廣州市,其國籍是加拿大籍,但他仍屬於“中國稅收居民個人”的範圍,應當依法履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外國國籍”和“中國稅收居民個人”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居民個人”既包括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也包括無住所但在一個繳納年度內在我國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以上兩類,均應對國外所得和國內所得收入申報個稅,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

反觀吳亦凡,在2019年-2020年兩個繳納年度內,無論其在我國有無住所,其停留時間均超過了183天,那麼就有依法納稅的義務。

所以,縱然他是加拿大國籍,但停留時間在183天/年以上,所以對來自我國境內外所得,依照《個人所得稅法》,就有依法繳納個稅的義務。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第二,偷逃稅款1。79億元之多,為何不對其追究刑事責任?而只是補繳加罰金、滯納金?

在絕大多數人眼裡,偷逃稅款1.79億可謂是天文數字了,偷逃稅款如此之巨,為何不直接追究其刑事責任呢?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之所以不直接追究其刑事責任,直白地說是“依法依規、過罰相當”的原則所決定的:

首先,偷逃稅款,絕對不止是行政層面的處罰,也可能涉及刑責,《刑法》第201條中有一個罪名叫“逃稅罪”,並具體規定了量刑標準,即: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由此可見,根據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大小,以及逃避繳納稅款數額佔應納稅額的比例不同,量刑標準或者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嚴重的則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都是刑事責任,是要服刑的。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然而,並非所有偷逃稅款的行為,都直接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刑法》第201條後款中規定: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說得更通俗一點,只要5年內沒有因逃避稅款而受到刑事處罰,或者5年內沒有2次以上的行政處罰,“首次”被稅務部門發現有該種違法行為的,不會追究其刑事責任,只要在規定的期限內依法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罰金即可。若是如此,刑責可免。

具體到吳亦凡,他此前沒有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也沒有5年內因此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說他的這種行為是被首次發現,所以依法依規,在“過罰相當”的原則下,先追究其行政責任,規定期限內依法將偷逃的稅款及各項滯納金、罰金全額補交齊即可。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第三,對於6億總額的稅款、罰金、滯納金,他會拒絕繳納嗎?

個人認為他拒絕繳納的情形大機率不會出現,且不說事發之前他作為娛樂圈的頂流,有眾多代言收入、演唱收入、演藝收入,出道近10年賺

盆滿缽滿,完全有經濟能力負擔這6億的處罰。

更重要的是,從司法角度來說,如果他拒絕繳納,承擔的法律責任會很大,而且仍然需要如數繳納,根本就逃避不了,只不過是換一種方式追繳而已: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1,如果拒絕繳納,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文我們已經說過了,作為第一次被發現有偷逃稅款的行為,只要在規定期限內補繳稅款以及相關滯納金和罰金,那麼將免於刑事處罰。

換一個角度想,倘若他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者直接拒絕繳納,那麼就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201條的量刑標準,已經屬於“數額巨大”的範疇,量刑標準在3年以上7年以下。

如果因為拒絕繳納而被追究刑事責任,顯然會“罪加一等”,數罪併罰後的量刑結果就不是13年有期徒刑了,而可能是15年、16年,甚至20年。

除非他甘願在獄中多服刑幾年,否則他斷然不敢輕易拒絕繳納,承擔的刑事責任無疑會更重,在強姦罪和聚眾淫亂罪的基礎上,還會多一項逃稅罪的罪名。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1,如果拒絕繳納,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拒繳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會被強制執行,一分也逃避不了:

原因就在於,行政處罰法規定,如果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拒絕履行行政處罰的決定,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個道理與“欠錢不還”類似,債務一方如果拒絕履行生效的裁決,那麼債權人可以提起強制執行,依法保全、處置、拍賣其名下資產,以此作為償債來源。

實際上之前吳亦凡表哥吳林就曾因拖欠5890元稅款被法院列為了執行人,算上借貸糾紛在內,後被依法被強制執行6000萬。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吳林欠稅

2,對於不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或者對於拒絕繳納的,可以強制執行:

再就是為此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行政機關可以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的申請,該

的一分錢都不會少,可謂得不償失。

判13年,吳亦凡還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6億,若他拒絕繳納會怎樣?

綜上兩方面,吳亦凡應當深知其中的利害關係,倘若拒絕繳納,那麼等待他的不僅是刑事層面的追責,還多了一項逃稅罪的罪名,刑期在數罪併罰的原則上,會在13年有期徒刑的基礎上再延長;

這也提醒那些在我國發展的外籍人士,不要藐視我國的法律,切實約束好自己的言行,外國國籍絕對不是擋箭牌,如有違法犯罪行為,必然也是要追究其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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