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單機遊戲首頁單機遊戲

非法討債5名涉惡人員一審被判1至7年不等

簡介被告人孫利寶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

顏天一涉惡判幾年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解裕濤)北方新報刊發《以非法討債獲利5名涉惡人員受審》一案,1月18日,包頭昆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這5名涉惡人員進行了一審宣判。5名涉惡人員分別被判處7年、5年、3年、2年、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昆區法人民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胡學宇、孫利寶、劉金策欲以內蒙古嘉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名義承攬信用卡催收業務,但未能簽約。為了牟取經濟利益,胡學宇、孫利寶、劉金策等人開始從事個人債務催收業務,形成了一個以胡學宇為首,孫利寶、劉金策、郝恆、張波為參與者的惡勢力團伙。

該團伙多次以跟隨、看管、威脅、恐嚇、糾纏、毆打等方式向唐某新、郝某梅、王某剛、安某軍、侯某晶等多人進行非法討債,對被害人產生了極大的心理壓制,使被害人陷入恐懼,嚴重影響了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胡學宇、孫利寶、劉金策、張波、郝恆採取滋擾、威脅、跟隨、恐嚇、謾罵、毆打、聚眾造勢等手段實施尋釁滋事罪5起,實施非法拘禁罪1起,非法獲利7萬餘元。

昆區法院判決,被告人胡學宇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孫利寶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劉金策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張波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被告人郝恆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