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在逃犯是否受追訴時效限制
筆者認為,1979年刑法第77條規定的“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成都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與逮捕有什麼區別?
《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吳某凡從刑拘到批捕僅用時半個月--淺析刑事訴訟法中的逮捕
5逮捕的審查批准程式《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唐玉昕律師:審查批捕犯人,需要通知辯護律師嗎?
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已經掌握主要事實具有較為完備的證據鏈的或者認為犯罪嫌疑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逮捕,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後,可以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刑事拘留嚴重嗎?被刑拘意味著什麼?
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超過37天,但因為吳亦凡具有“多次作案”的嫌疑,拘留期限可能會延長至30日,期限到後如果符合逮捕條件,公安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符合起訴條件便會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來作出審判,如果確定有罪,則交由監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