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太陽花”律師郭德田說:作為生意人,精明如汪小菲,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必定不會昏了頭腦,不如說其中暗藏著他的小心機,他選擇去臺灣簽署協議,就是因為自己的資產大部分都在內地,如果大S選擇來內地辦理離婚手續,按照法律要求,汪小菲必須將一半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