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裡,被刑事強制措施,律師怎麼看?
羅馬法上有一句格言叫得承諾的行為不違法,所以我認為本案是純粹的毀壞財物型犯罪(不涉及到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犯罪)且被害人有過錯在先,有證據證明丟車的人丟進花溪是取得被害人認可的,只要丟車的人賠得起,能及時彌補受害人損失,刑法就不用介入了,還是要...
羅馬法上有一句格言叫得承諾的行為不違法,所以我認為本案是純粹的毀壞財物型犯罪(不涉及到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犯罪)且被害人有過錯在先,有證據證明丟車的人丟進花溪是取得被害人認可的,只要丟車的人賠得起,能及時彌補受害人損失,刑法就不用介入了,還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