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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砸門“求”複合獲刑7年

簡介法院審理認為,劉某與被害人因感情糾紛產生矛盾,在姜某房門口刻了“殺死全家”,並多次言語威脅姜某,2019年1月2日,在調解沒有成功的情況下,被告人準備了尖刀、農藥等犯罪工具去了被害人家,在打鬥過程中,致傷多名被害人,雖然被告人也受了傷,但不

汽油用礦泉水瓶裝可以嗎

2015年,姜某婚內出軌劉某,三年後,姜某提出分手。她沒想到,此後的一切成了她的噩夢——劉某三次登門,用放火、砸門、持刀等一次比一次更“瘋狂”的手段,威脅姜某複合。

劉某不但沒有成功挽回他的愛情,反而因此受到了法律懲處。日前,經岳陽平江法院一審判決,劉某因犯故意殺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放火罪獲刑7年。

2015年,離異後的劉某認識了姜某,兩人逐漸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2018年,因感情糾紛,姜某提出想與劉某分手。

此後,姜某不理睬的態度激怒了劉某。為了挽回姜某,2018年12月20日13時許,劉某用礦泉水瓶裝了一瓶汽油,來到姜某位於平江縣的家中,將汽油潑灑在姜某家中沙發和床上,並拿出打火機,威脅要放火燒了姜某的住宅,還要和姜某同歸於盡。劉某的衝動嚇壞了姜某,在姜某的勸解下,這一次雙方暫時和好。

幾天後,姜某再次提出分手,甚至拉黑了劉某的電話和微信。因為,劉某多次發微信、打電話威脅姜某,甚至揚言要殺了姜某。這次,劉某跑到了姜某家門口,在姜某房門上刻上“殺死全家”的威脅字語,用紙將姜某家門鎖孔堵住。見姜某仍然不願意見自己,2019年1月4日晚上,劉某攜帶事先準備好的鐵錘,砸壞門鎖進入姜某家中,並用鐵錘將姜某家裡的電視機砸壞,姜某知道後向公安機關報案。2019年1月5日,平江縣公安局以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對劉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決定。

在劉某關押在拘留所期間,姜某到拘留所會見劉某,提出用錢補償劉某與劉某和解。

“劉某當著拘留所幹警的面說我還可以活四天。”劉某的怒氣比姜某想象中更重,劉某怪姜某不應該報案,導致他被關押,不肯和解。

2019年1月12日上午,劉某從拘留所出來,他的朋友擔心劉某會找姜某鬧事,勸劉某與姜某和解。劉某同意和解的條件是,姜某按每天一萬元補償。也就是說,他在看守所待了7天,姜某得補償他7萬元。但姜某僅同意補償2萬元。再次被拒絕後,劉某再次打了個威脅電話,攜帶事先準備的尖刀、汽油、農藥來到姜某家。劉某在門口遇到從外面回來的姜某,持尖刀去砍姜某,但被姜某持事先準備的鋼管防衛。姜某的丈夫、弟弟、兒子先後上前制止,均被劉某用刀劃傷,劉某也在打鬥過程中受傷。

民警接到群眾報警後趕至現場,雙方均被送往醫院救治。

說法

受傷不影響行為違法性

平江法院認為,劉某故意殺人,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放火罪。

在放火罪中,劉某在勸解下自動放棄了犯罪,屬犯罪中止,放火犯罪行為尚未造成損害結果,依法應當免除處罰。在故意殺人罪中,劉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屬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劉某如實供述其放火和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事實,可以認定坦白,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對於檢方“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劉某辯解稱,“拿刀是自殺……反而被他們打傷了”。法院審理認為,劉某與被害人因感情糾紛產生矛盾,在姜某房門口刻了“殺死全家”,並多次言語威脅姜某,2019年1月2日,在調解沒有成功的情況下,被告人準備了尖刀、農藥等犯罪工具去了被害人家,在打鬥過程中,致傷多名被害人,雖然被告人也受了傷,但不影響被告人行為的違法性,被告人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記者 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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