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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簡介參考圖2所謂投充,便是將自己投充到滿洲旗下為奴,願意是畿輔地區大量土地既被滿洲圈佔,原住漢族居民被剝奪了資生之業,而滿洲貴族、官兵自己又不直接從事耕種,清廷乃以“為貧民衣食開生路”為名,唆使漢人投入旗下以奴僕的身份進行耕田納租

清朝的圈地是怎麼回事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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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

公元1644(順治元)年五月初二,時任大清攝政王的多爾袞以“得寸則寸,得尺則尺”的戰略方針不費吹灰之力攻佔了北京城及畿輔地區。同年九月,年僅6歲的順治皇帝被不遠萬里從瀋陽接到了北京城內,十月初一,順治帝在北京城再次舉行隆重的即位典禮,至此,清朝三代統治者為之而努力的入主中原之“宏圖”大業在歷史上正式被拉開了帷幕。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山海關

面對著輕而易舉奪得的北京城,再聯想到統一中原的三代“夙願”,清廷統治者的內心中不免泛起了一絲洋洋得意,再加上以李自成為首的“大順政權”的屢屢敗北、大批明代故臣和將士的歸順和投誠等諸多有利因素不斷向“大清”這面大旗靠攏,使得諸如多爾袞這類滿洲貴族勢力逐漸變得張揚跋扈。在這種形勢之下,為了能夠填補內心中猶如俘獲獵物一般的“滿足感”和“優越感”,清廷統治者在制定對待漢人漢官的政策時也表現得越來越無所顧忌,作為征服者和統治者的獠牙顯然已經暴露無遺。此時此刻,從某種意義上講,整個滿洲人的身份已由當初的被壓迫者徹底轉變成了壓迫者,毫無疑問,此舉意味著清朝勢力搶奪“大順政權”推翻大明帝國勝利果實的成功,同時遼東清朝勢力的插入也間接地促使著中原地區統治力量的重新“洗牌”。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崇禎皇帝、李自成畫像

引子:

自順治帝在北京城即為兩個月後,多爾袞等滿洲貴族勢力為了自身私利和解決遷都北京後大批滿族人民定居之後的基本生計問題,釋出了駭人聽聞的“圈地令”,與此同時,在圈地之外,還宣佈了所謂的“投充法”。那麼,作為清朝初期的“六大弊政”(即:圈地令、剃髮令、投充法、逃人法、禁關令以及屠城)中的二者,“圈地令”和“投充法”的實施給當時的黎民百姓所帶來的影響和壓迫力度究竟有多大?關於這一問題,筆者在該篇文章當中就來與讀者朋友們做一番詳細且深入的探討。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參考圖1

本文的研究內容:

在筆者看來,說“圈地令”和“投充法”是一場清朝初期統治者的“利益盛宴”一點也不為過!

清初的圈地主要是在畿輔地區推行的,雖然名義上說是將近京各州縣的“無主荒地”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然而,實際上卻是不論有主或是無主,直接全盤圈佔。據史料《慟餘雜記》記載:

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內所有皆其有也。妻孥醜者攜去,欲留者不敢攜。其佃戶無生者,反依之耕種焉。

由上述事實可見,足以想象得到當時的黎民百姓所面臨的悲慘狀況。次年二月,為了挽回這一局面,同時給被圈佔了田地的漢人一個“交代”,多爾袞再次下令:

令戶部傳諭各州縣有司,凡民間房產有為滿洲圈佔,兌換他處者,俱視其田產美惡,速行補給,務令均平。

也就是說,當百姓的田地被滿洲貴族圈佔之後,為了彌補損失,根據其田產的質量以“均平兌換”的方式進行交換。話雖如此,但事實卻不盡人意,所謂的“均平”也僅僅是一句謊話,其真正目的僅僅只是為了暫時應付被圈佔了田地的百姓的內心不平。所謂“田地被圈之民,俱兌撥礆薄屯地”便是如此。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公元1644年11月形勢圖(參考)

關於清朝初期的“圈地令”給當地居民百姓所帶來的災難史料中有許多記載,以河北雄縣為例:

凡圈民地請旨,戶部遣滿官同有司率筆帖式、撥什庫、甲丁等員役,所至村莊相度畎畝,兩騎前後牽部頒繩索以記週四圍而總積之。每圈共得幾百十垧,每壯丁分給五垧,垧六畝……圈則倍佔,退僅虛名,以致丁男流離,城郭為空。

據史料記載,僅公元1647(順治四)年正月一次圈佔的畿輔41縣沃地就多達99。3707萬垧。

圈佔的沃地需要有人去耕種,而滿族人由於生活習俗的差異又不善於耕種,於是如何維持這些已經被圈佔到手的土地的正常生產成為了擺在滿洲貴族勢力面前的又一新課題。恰恰如此,“投充法”便應運而生。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參考圖2

所謂投充,便是將自己投充到滿洲旗下為奴,願意是畿輔地區大量土地既被滿洲圈佔,原住漢族居民被剝奪了資生之業,而滿洲貴族、官兵自己又不直接從事耕種,清廷乃以“為貧民衣食開生路”為名,唆使漢人投入旗下以奴僕的身份進行耕田納租。因此,“投充法”的宣佈實際上成為了滿洲貴族變相的奴役和壓榨漢族人口勞動力的重要途徑,同時也為進一步侵佔漢民耕地房產大開方便之門。另一方面,我們不難發現,相較於中原地區原有的封建租佃關係,“投充法”下所衍生出的奴役關係顯然是一種歷史的倒退,黎民百姓的身份也由直接勞動者變成了直接依附於滿洲貴族勢力的農奴。生產關係的打亂,所造成的直接影響便是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下降,最終則導致整體生產效率的下降,而生產效率一旦下降,黎民百姓也就隨時面臨著飢不果腹的處境,如此一來,揭竿為旗再次成為了清朝初期的一大浪潮。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參考圖3

關於“圈地令”和“投充法”所實施的時間

“圈地令”:公元1685(康熙二十四)年,一則“嗣後永不許圈”的諭旨才終於結束了這一維持了近21年的弊政。(故:1644年—1685年)

“投充法”:公元1739(乾隆四)年,乾隆皇帝下令“禁止漢人帶地投充旗下為奴,違者治罪”,至此“投充法”逐漸宣告退出歷史舞臺。(故:1645年—1739年)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參考圖4

結語:

“圈地令”和“投充法”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直接威脅到黎民百姓從事勞動生產的兩大主要弊政,其所帶來的影響是難以估算的,單從政治上也可大概得出這麼一個隱藏的結論:清廷統一長江以北僅用了一年的時間,而在征服東南、西南地區直至統一全國的整個過程中卻耗費了近20年時間。這一結論儘管與其餘諸如“剃髮令”、“逃人法”等弊政有關,但毋庸置疑“圈地令”和“投充法”的推行是激起民憤的主要“推手”。

“圈地令”和“投充法”:一場清朝統治者的“利益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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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史惇:《慟餘雜記》,圈田

《清世祖實錄》卷14,卷15,卷17

康熙《雄縣誌》捲上

《論清初畿輔的投充旗地》趙令志(中央民族大學 歷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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