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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 由 成德軍節度歷史 發表于 網路遊戲
  • 2021-12-29
簡介北取材木於福、溫、賊舟不可勝載矣”,那自然要“共嚴接濟之禁”,至於怎麼個嚴法,清史稿記載的是明明白白“(黃梧)又言成功全藉內陸接濟,木植、絲綿、油麻、釘鐵、柴米,土宄陰為轉輸,齎糧養寇,請嚴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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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梧,字君宣,福建漳州平和縣人,在此之前查過的一些資料,說黃梧在投奔鄭成功之前只是一個平和縣城的一個普通差役,殺死知縣後投奔鄭成功,但是依照楊英《先王實錄》的記載,1651年的六月“

舊將黃梧來歸,賞銀二百兩,撥入中權鎮為副將

”這裡說的是“

舊將黃梧

”,也就是說黃梧在投靠鄭成功之前,很有可能是福建鄭芝龍部明軍舊將。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不少鄭芝龍舊部後來投奔了鄭成功。

鄭芝龍降清之後,也跟著降清,後來又投奔鄭成功,這實際上也是很多福建明軍將領的經歷。黃梧投靠鄭成功之後,也是屢立戰功,後來被提升為英兵鎮鎮帥,再後來又成為了海澄的守將,但是在1656年,這個人卻和自己的副將蘇明一起向清方投降,獻出了海澄縣,為什麼這樣一員勇將最終選擇了再次投向清朝,這要從第二次揭陽之戰說起。

1655年的八月,潮州總兵劉伯祿在揭陽兩次慘敗於鄭軍,揭陽、普寧、澄海三個縣城被攻陷,十一月份,蘇利水師又在揭陽海面被鄭軍擊敗,潮州清軍陷入了危機之中。1656年的年初,劉伯祿匯合廣州而來的援兵,又集結了一萬多人,向著揭陽而來。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其實這幫人都是原先的明朝北軍。

劉大總兵去年接連被打敗了兩次,這次又集合兵馬而來,鄭軍諸將都對其有所輕視,左先鋒蘇茂對前提督黃廷說“

劉偽將去年八月內被我兩殺二捷,亡魂喪膽,雖有新援之兵,俱皆先年戰敗之餘,何足濟事?此來不過逼于靖、平二酋,來此塞資耳,豈敢戀戰?自願領兵殺截,不效,依軍令!

”有時候自信過頭了也不是什麼好事。

黃 廷作出了部署:以左先鋒蘇茂領頭疊之兵,前衝鎮黃梧、護衛左鎮杜輝領二疊之兵,殿兵鎮林文燦、援剿右鎮黃勝等部為後援,黃 廷領後勁鎮楊正等人預備包抄清軍。次日,明軍黎明出城,哪知道清軍早就埋伏在揭陽西關之外,突然襲擊明軍側翼,將其截為兩段,蘇茂堅持抵抗,但明軍的佇列已經是越來越混亂,城外營壘也都被摧毀,明軍戰死失蹤3000多人,蘇茂身中兩槍一銃,林文燦、黃勝等人戰死,最後還是黃廷及時趕到,蘇茂等人這才逃過一劫。第二次揭陽之戰以明軍的慘敗而告終,不久明軍放棄揭陽、普寧、澄海三縣。

三月,鄭成功在廈門開始追究戰敗的責任“

蘇茂身為統領先鋒,慢師輕敵,致失兵喪將,罪不待誅。黃梧、杜輝應援退卻,致統領失機,亦應如律。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鄭成功部軍法十分嚴苛。

其實從前我覺得鄭成功對部下是十分嚴苛的,甚至有一些不近人情,不過從這事兒的處理上來看,他的處理還是比較溫和的。首先,蘇茂肯定是要被處死的,畢竟是戰敗的第一責任人,而且他自己在開戰之前還說“

自願領兵殺截,不效,依軍令!

”所以,蘇茂因為戰敗而被處決也並不是什麼難以理解的事情,但是按理說,黃梧、杜輝也應該被處理,畢竟在之前漳州戰敗的時候,先退後的林德就被殺掉了,但是這兩個人終究沒有死。

諸將跪告曰:“蘇茂欺敵輕陣,以致敗亡,非我等罪。”眾俱一辭。於是杜輝捆責六十棍,黃梧寄責,各戴罪圖贖,照舊管事,再犯,二罪並舉。

鄭成功雖然比較暴躁,也知道如果把所有的責任人都殺掉了,那以後自己讓誰去打仗呢?所以說可以發現,鄭成功在處理一些敗將的時候,被殺掉的一般都是戰敗主要責任人,或者先逃跑的將領,次要責任人要麼挨一頓板子之後戴罪立功,要麼降職或者免職。但是綜合來說,鄭成功部的軍紀以及軍法的嚴苛程度在明朝末年也是數一數二的。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步兵。

比如咱們之前所說的赫文興,1655年六月,鄭成功在廈門閱兵演武,赫文興的部隊佇列不齊,鄭成功“

弔文興就操場令責四十棍

”後來還是眾將求情,才給赫文興免去了這頓軍棍,但是督操官陳武就沒這麼幸運了,被狠狠地打了一百二十軍棍,而且還被“

貫耳遊示

”,接下來又處理了幾個練兵不利的將領,赫文興感到害怕,因此生了重病,到這一年的九月份,他居然直接就病死了,可見鄭成功治軍之嚴苛,黃梧自揭陽戰後已經是“罪將”如果再出岔子,那可就要“

二罪並罰

”,而在黃梧事件之後,鄭成功逮捕了兵官張光啟、兵都事黃璋,張光啟在二月份曾經奉鄭成功的命令調查揭陽戰敗的事情,鄭軍眾將都說黃梧叛變是由於黃、張二人“

激變

”,由此可以推測,張光啟和黃梧在這幾個月中可能發生了一些衝突,這使黃梧的內心更加不安。

也正是因為如此,戴罪立功的黃梧在鄭成功廈門會議之後依舊十分驚恐,在這一年的6月24日佔據海澄縣城叛變,與他一同叛變的還有蘇茂的弟弟後衝鎮副將蘇明,蘇明叛變的理由非常簡單,因為哥哥蘇茂被殺。蘇、黃叛軍在6月24日凌晨發動叛亂,將不願意投降的鄭軍趕出城外,並且邀請清軍進入海澄,城中所囤積的大批的糧食兵器盔甲全部落入清軍之手,海澄,這一廈門的重要屏障,就這樣落入了清軍之手,鄭成功在1653年海澄保衛戰之後,為了加強海澄的防禦,調來大小銃炮火器3000多號,此時恐怕也大多陷入敵手。後衝鎮另一副將林明佔據城外的土堡拒絕附逆,後來因此得到了鄭成功的嘉獎,提拔其為左戎旗鎮。

記得曾經看到有人在網上說:黃梧是什麼“功臣”,為什麼說是功臣呢?大概可能是獻了《平海五策》其中有兩條是“

金、廈兩島彈丸之區,得延至今日而抗拒者,實由沿海人民走險,糧餉油鐵桅船之物,靡不接濟。若從山東、江、浙、閩、粵沿海居民,盡徙入內地,設立邊界,佈置防守,不攻自滅也

”“

將所有沿海船隻悉行燒燬,寸板不許下水。凡溪河,豎樁柵。貨物不許越界,時刻了望,違者死無赦。如此半載,海賊船隻無可修葺,自然朽爛,賊眾許多,糧草不繼,自然瓦解。此所謂不用戰而坐看其死也

”這兩條實際上就是咱們熟知的“遷海令”,遷海令基本上斷絕了鄭氏軍隊在沿海地區獲得補給的可能,明鄭政權的最終滅亡和這條政策是有很大關係的。當然,遷海這一政策也並非是黃梧一人提出來的,像之前的漳州知府房星燁也提出來過類似的建議。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清軍。

而且以上引用的原文實際上是出自於江日升的記載,《清實錄》中黃梧並沒有直說要遷海,當然,也許是一些重要的史料我沒有看到,黃梧說,鄭成功為什麼沒有覆滅,那是因為“

以有福興等郡。為伊接濟淵藪也。南取米於惠潮、賊糧不可勝食矣。中取貨於興、泉、漳、賊餉不可勝用矣。北取材木於福、溫、賊舟不可勝載矣。今雖禁止沿海接濟。而不得其要領、猶弗禁也。夫賊舟飄忽不常。自福興距惠潮。乘風破浪、不過兩日。而閩粵有分疆之隔。水陸無統一之權。此成功所以逋誅也。祈敕沿海督撫鎮臣、與臣商度。防海事務。平時共嚴接濟之禁。遇賊備加堵截之防。臣專一整飭馬步舟師。視賊所向、到處撲巢。至群賊伎倆、臣所熟悉。破賊機宜。臣籌之素矣。抑更有請者。成功之所以稔惡。倚其父芝龍、陰通家信。搖惑民心。故逆黨堅未悔禍。誠嚴禁芝龍父子、不許音信往來。成功將立見敗亡也。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順治皇帝。

但是他這一席話,也和直接要求“遷海”沒什麼區別了,既然鄭成功軍“

南取米於惠潮、賊糧不可勝食矣。中取貨於興、泉、漳、賊餉不可勝用矣。北取材木於福、溫、賊舟不可勝載矣

”,那自然要“

共嚴接濟之禁

”,至於怎麼個嚴法,清史稿記載的是明明白白“

(黃梧)又言成功全藉內陸接濟,木植、絲綿、油麻、釘鐵、柴米,土宄陰為轉輸,齎糧養寇,請嚴禁;並條列滅賊五策,復請速誅成功父芝龍。率泰先後上聞,琅得擢用,芝龍亦誅。尋命嚴海禁,絕接濟,移兵分駐海濱,阻成功兵登岸,增戰艦,習水戰,皆用梧議也

”所以雖然不能說清政府採取嚴酷的遷海政策完全是由於黃梧的建議,但他肯定是要為此負上一定的責任的。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盔甲。

所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古代生活在沿海的人自然也靠著大海,捕魚或者為官府鑄鹽,都離不開大海,把船全部燒掉,把人趕回內地,這一政策對於沿海居民來說不得不說是一場巨大的災難,數十萬人流離失所,一旦越界便死於清軍的刀下,所以實在不知道稱黃梧為功臣的人是什麼心態。

第二次揭陽之戰:黃梧事件的導火索

明軍軍刀。

1673年,福建耿精忠,廣東尚之信響應雲南的吳三桂起兵反清,黃梧驚懼不已,同年病死於漳州,終年57歲,一年之後,二代延平王鄭經攻破漳州,毀掉了黃梧的墳墓,戮屍洩憤,因為黃梧曾經向清朝統治者建議發掘鄭氏的祖墳,將鄭芝龍處決。其實,黃梧除了把海澄出賣了之外,和鄭成功真的沒有什麼大仇,點和施琅還不同,結果降清之後做的比施琅還狠,不僅要求處決鄭芝龍,而且還毀掉了人家的祖墳,這種心態很難理解,是求官?還是為了讓清朝皇帝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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