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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瀋陽一女子在家吃飯時突然失蹤,拾荒老漢:已經變成了醃肉

  • 由 長沙法律人曾律師 發表于 單機遊戲
  • 2022-12-28
簡介越想越不甘心的王鳳紅,2004年9月24日晚上在家吃飯時,楊志找上門來跟往常一樣,直接想要與其到房間親熱,王鳳紅當下提出了心裡所想,並提出以前的錢就不計較了,但以後必須要給錢,一次60元,否則自己就會告他QJ,讓他坐牢

手機號被鎖定什麼意思

古人有云:“珠瑩則塵埃不能附,性明則情慾不能染。”情慾就是深藏在人心底處的一顆毒瘤,一旦沾染,縱然是心智再純良之人,也會因此走向罪孽之路。

正如這個發生在2004年的一起令人細思極恐的案件,瀋陽一女子在家吃飯時突然失蹤,經過警方調查,卻鎖定了當地一個年過六旬、白髮蒼蒼且佝僂著身子行走拾荒老漢,更難以置信的是,在警方的審問下,拾荒老漢還坦白道:“已經變成了醃肉。”

案例:瀋陽一女子在家吃飯時突然失蹤,拾荒老漢:已經變成了醃肉

據調查,死者名為王鳳紅,瀋陽人,32歲,無固定工作,日常收入則是靠肉體不正當收益為生。

而拾荒老漢名為楊志,1944年出生,僅僅從年齡上來看,王鳳紅與年過六旬的老漢並不存在任何共同話題。並且一個是失足女,一個是拾荒老漢,兩人的生活也不會存在什麼交集,那麼兩人之間到底有什麼分歧,竟然會讓拾荒老漢行如此手段,乃至兇殘到將其變成了醃肉?

諷刺的是,兩人之間的相遇還要從一次“樂於助人”說起。

楊志因為年輕時性格暴戾,稍有不順就會對妻兒打罵,再加上自己目無法律,沒錢了也沒想過透過正當途徑獲得報酬,心思不正的他便走上了盜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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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來錢方式雖然輕鬆快捷,但畢竟是非法獲得他人財產,所以先後皆是因盜竊罪獲得刑罰,直到2001年這才刑滿釋放。

也是因為這些年的胡作非為,與自己的兩個孩子關係並不好,再加上在楊志坐牢期間妻子的離世,更加讓孩子對他半分感情全無,所以在楊志2001年刑滿釋放之後,兩個孩子雖然給他安置了住所,每個月也按時轉贍養費,卻從來沒有來看過他一眼。

或許也是坐了10餘年的牢房,彼時的楊志心性也成熟了,行為處事倒是小心謹慎,平日裡閒來無聊也會一個人去外面拾荒撿破爛。

2004年8月這天,楊志跟往常一樣拿著自己的袋子去拾荒,正好看到一個騎腳踏車摔倒在馬路中間的女子,沒有人願意淌這趟渾水,眼看著車來車往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楊志當下也顧不得許多連忙將其攙扶到馬路周邊,而後又去帶她去了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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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子就是王鳳紅,在楊志忙上忙下的照顧下,一系列檢查之後,王鳳紅倒是沒有什麼大礙,可當她看到楊志拿著來找她要錢的時候,卻露出了一副難為情的模樣。

“大哥,我現在沒有錢還,你看看能不能先欠著,或者也可以到我家,你看……”

都是成年人,楊志如何能不清楚對方的暗示,再加上王鳳紅穿衣打扮過於勾人豔麗,楊志第一時間就反應過來了。

自己坐了10餘年的牢房,刑滿出獄之後,妻子又離世,這麼多年生理需求一直沒能被正常滿足,眼下有一個30多歲的女子主動提出,楊志自然不會拒絕,於是在將王鳳紅送回家之後,待到王鳳紅的傷口恢復了,楊志便開始按照規定,隔三差五的到王鳳紅家中與之進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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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時間一久,主動開始這段不正當關係的王鳳紅,心理卻有些不平衡了。自己雖然比不上年輕靚麗的姑娘,但相比起已經61歲的楊志來說,他怎麼也算是佔了大便宜,眼下兩人關係已經持續了一個多月,按照次數的平均,之前的醫藥費怎麼也該抵完了,可眼下楊志不僅沒有半分出錢的意思,甚至慾望還越來越大,有時還一連幾天都要來找自己。

越想越不甘心的王鳳紅,2004年9月24日晚上在家吃飯時,楊志找上門來跟往常一樣,直接想要與其到房間親熱,王鳳紅當下提出了心裡所想,並提出以前的錢就不計較了,但以後必須要給錢,一次60元,否則自己就會告他QJ,讓他坐牢。

也就是這句話,觸碰到了楊志的逆鱗。

一開始本就是王鳳紅主動提出要與自己發生關係的,眼下又出爾反爾讓自己給錢,甚至還特意往自己的傷口上撒鹽,讓彼時已經61歲的自己坐牢,一氣之下直接提出:“可以啊,那你把之前的醫藥費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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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鳳紅如何願意,氣急敗壞的她當下也顧不得許多,直接拿起手機準備撥打120。而彼時的楊志也被王鳳紅這一舉動弄得理智全無,就這樣,當楊志從爭執中反應過來後,王鳳紅的腹部已經被尖刀刺中,且因為失血過多而陷入了昏迷。

看到此番場景,彼時的楊志深知牢獄之刑此次定然是逃不過,眼下唯一的辦法,就是毀屍滅跡。就這樣,當該女子在家吃飯時突然失蹤,警方接到其鄰居報案找上了門之後,拾荒老漢楊志這才坦白:“已經變成了醃肉。”而彼時王鳳紅的屍體,則被他用鹽醃製在兩個大水缸中。

法律中明確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楊志因為一時的惱羞成怒,在將王鳳紅刺傷之後,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選擇毀屍滅跡,甚至還做出了慘絕人寰的行為,將死者的屍體進行肢解,手段殘忍,犯罪動機惡劣,楊志行為已經構成了情節極其嚴重的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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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從整個案件過程中,楊志並不存在任何減輕刑罰的情節,雖然本次案件的結果並未得到公示,但根據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等待楊志的,極有可能會是死刑。

如果楊志懂法,他必然會清楚,所謂的QJ罪,其實認定的標準就是違背婦女的主觀意志,就算兩人行為違法,從認定的結果來看,其實也是嫖C行為。只是悲劇已經釀成,楊志也因為自己不懂法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此次事例也在告誡我們,慾望於人而言就一頭洪水猛獸,一旦被盯上,就不可能會有逃離的機會,如果當初楊志遵紀守法,絕不踏出那一步,或許也能有一個安享舒適的晚年。

(注:《案例:瀋陽一女子在家吃飯時突然失蹤,拾荒老漢:已成變成了醃肉》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情節稍作潤色;圖片皆(部分)為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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