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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簡文書檔案室的秘密

簡介出土包括《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等完整冊數多達五十冊以上,由此可以說房址是當時甲渠候官的文書檔案室,這些完整簡冊也是還原漢代的政治執行、經濟往來、司法實踐等方面的第一手資料

長官的意思是什麼

漢簡文書檔案室的秘密

《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出土於1974年漢代居延甲渠候官遺址房址22號。據發掘者初世賓先生回憶,房屋遺址為一小房間,面積僅六平方米。其東、西、南三壁土坯築,殘留的牆壁剩最高處九十釐米,寬度不等,東三十釐米、西二十釐米,南壁卻僅存十三釐米高。地面和牆壁面均塗抹草泥,不粉白灰。門道在東牆靠南,寬一米。出土包括《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等完整冊數多達五十冊以上,由此可以說房址是當時甲渠候官的文書檔案室,這些完整簡冊也是還原漢代的政治執行、經濟往來、司法實踐等方面的第一手資料。系統解讀《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將為讀者從內容和書法特點方面帶來非常奇妙的體驗。

簡冊出土於居延漢代甲渠候官遺址,為東漢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 年),是一件記述案件始末和審理判決的司法文書,對補充、研究漢代法律和司法程式等具有重要價值。

主人公寇恩是穎川郡昆陽市南里人,年齡六十六歲,從事車伕職業;寇恩的兒子欽(簡文省去姓);居延甲渠候官候粟君(簡文簡稱候粟君),粟是姓,君是漢代對男子的尊稱;業是粟君的老婆;甲渠令史華商是居延甲渠候官候粟君的部屬;尉史周育是甲渠候官吏員,甲渠候官候粟君的部屬。

情景再現

東漢光武帝三年十二月癸丑朔乙卯日(公元27 年12 月3 日),居延縣接到甲渠候官主官候粟君狀子,告寇恩欠債不還。居延縣的公職人員認為案子嚴重即可受理此案。則令寇恩所地域的長官鄉嗇夫(官職)立刻召集寇恩問話,問詢的記錄要限期上報居延縣。按照當時朝廷的律法,原告、被告、證人在問詢前均需向辦案人員發誓,保證所說的都是事實,無虛言,謊話,若所涉財物不實,當罰五百錢,證辭當公示三日,三日之後,不得再行更改。寇恩作為被告,按律, 向問詢的鄉嗇夫陳述了整個事情的經過。據寇恩所講,寇恩與候粟君產生糾紛的事情是:建武二年十二月,甲渠候官主官候粟君找到寇恩,僱用寇恩的牛車去拉魚五千頭,需要從居延縣拉到張掖郡太守府所在地觻得去販賣。候粟君以先前從令史華商處得到黃色八歲公牛一頭,將二十七石谷付給寇恩作為工錢,當時約定寇恩拉魚到觻得賣出後價格要達到四十萬錢(若達不到這一數目,不足部分要寇恩賠償)。臨行前兩三天,候粟君又對寇恩說,先前自己所付給寇恩作為工錢的黃牛有點瘦,候粟君又從尉史周育處挑選了另一頭黑色五歲齒公牛,雖然小一點,但膘肥體壯,讓寇恩挑選一頭去拉車,黃牛和黑色公牛的價錢一樣。寇恩就挑選了黑牛, 用來拉車,然後把自己的黃牛留給粟君(按照之前的約定,寇恩並不是借了粟君的牛,僅僅是交換)。隨後寇恩就隨同候粟君的妻子業一起拉著魚,到了觻得,賣完了魚。一算賬,此次五千頭魚並沒有賣到所約定的四十萬錢。寇恩沒辦法,就把黑牛賣了,合計三十二萬錢交付給粟君的妻子業,但是還是比事先約定的數目少八萬錢(當時寇恩可能想以自己的兒子為候粟君捕魚三個多月的工錢相抵銷)。回到居延以後,寇恩到候粟君家想取回寄放在候粟君車上的車軸等物品,候粟君以寇恩還欠他八萬錢為藉口不肯給寇恩。後候粟君向居延縣告狀,要求寇恩歸還所借牛一頭,谷二十石(市值八萬錢)。為此居延縣要求寇恩所在鄉嗇夫宮進行核查。寇恩以事實相告,並據理力爭,認為自己被候粟君所扣押的車軸等器物值一萬五千六百錢,一路為候粟君妻子業賣肉,買谷所用錢價值谷三石,還有自己的兒子欽為粟君捕魚三個月又十日,價值谷二十石,若以當時市價谷每石四千錢算,早已超過自己所欠粟君八萬錢了,這還不算自己為候粟君妻子業從觻得拉車到居延二十多日的工錢。而牛的問題實際上是當初以自己所得作為工錢的牛和粟君的牛作了交換,價值相等,並不是借了候粟君的牛,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因此,他不應當給候粟君牛一頭、二十石谷。最後,居延縣依據都鄉嗇夫所報的爰書對案件進行了判決,裁定粟君違法,寇恩勝訴,整個案情通報甲渠候官。

書法學意義

《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書寫已顯章草的風貌。其用筆厚重,方折用筆較少,而運筆以拖與絞轉的特點兼用,結字取橫勢,字字獨立但是俯仰臥盼,相互呼應,筆意牽連呼應明顯,橫畫突出而不出鋒,波勢較為緩和,沒有明顯的挑筆,整體呈現出橫平豎直的特點。從整體來分析簡冊的特點,前半部分字形方整,用筆以雄強厚重為主,燕尾的處理上巧妙自然,後半部分靈動飄逸,用筆介於隸書和草書之間,字形之間獨立發散,筆畫與姿態顧盼自然肆意,後世書家亦追求此創作風格。整個簡冊的書體佈局疏密相間,每行分兩段或三段書寫,字距緊湊,行距較大,形成明顯的書寫節奏,有積字成行、積字成篇的氣勢。同時我們也發現《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也有個別字體表現出不同的面貌,向著不同的方向發展,驚現了許多後來楷書、行書、今草的要素,在書寫的過程中,簡冊使用了大量的提按用筆和方折用筆,這在前期的草書簡中十分少見,是後世新體的主要用筆方法。由於大量提按和方折筆法的使用,筆畫產生相應的變形,變得短促、有力而零散。

這種用筆和轉折方法現在看來實在不足為奇,但是與前期的草書不同,實際上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較前代草書的最大變化就是點化用筆。這樣的用筆方式可以說是《寇恩事冊》用筆的發展,這種用筆縮短了筆畫的長度,使之由線變點,使得筆畫之間的呼應更為強烈,導致進一步影響了字的構件、結構。雖然轉折上仍是弧形圓轉為主,但是字內結構緊湊,進一步向今草的方向演變。

(本文作者系甘肅簡牘博物館副研究館員韓華,館員楊曉燕)

蘭山論簡

漫談漢簡 “歲”與“年”

□夏柯鑫

入秋以來連續幾次降溫,讓身處西北的人們開始憧憬溫暖的春光。到了此時,歲末近在咫尺,新年遙遙在望。除了抓緊時間吃東西“貼秋膘”,準備禦寒所用的衣服也已經提上日程。趁著閒暇,我們來聊一聊漢簡中的“年”和“歲”。

作為簡牘大省,甘肅迄今已經出土了大量的秦漢簡牘,其內容涉及政令、法律、經濟、地理等多個方面。在這些簡牘中,我們對其中涉及“年”“歲”的內容進行彙總,可以分析出來一些有趣的資訊。

首先,早在先秦時期,《詩經》中已經有了“君子萬年”的詩句。到了漢代,瓦當中也有“延元萬年”“千秋萬歲”等吉語。漢簡中的“萬年”“延年”“萬歲”等字樣也常常作為人名或地名用字,反映了漢代以此命名來表示吉祥的風尚,如:

入粟小石二石 建昭三年六月辛卯縣(懸)泉廄佐延年受萬歲候令史相國

……入粟小石卌一石三鬥丿……戌朔己卯縣(懸)泉廄佐欣受萬年裡魏賢 ……

此時“年”和“歲”意義上已經有了時間單位的意思,所以常與比較大的數字連用,寄託長命百歲的美好期許。

另外,作為一個比較正式的用語,“年”字在漢簡中的使用,還是最常見於紀年。“年號”加序數年份,正如我們現代人寫日記時記錄日期的格式,如:

河平四年十月己丑縣(懸)泉廄佐延年敢言之廷……“時間、地點、人物、幹什麼”,這種現代人熟悉的敘述格式,早在簡牘的時代就已經成熟。

不過,“年”和“歲”在簡牘中的使用還是有略微的差異:同樣是記錄年齡,用於人身上就是“年某某”,“年”在前,數字在後。比如一個人今年三十一歲,他就是“年卅一”。如:壽親裡徐惲年卅一 校……

但是記錄牲畜年齡時,格式卻變成了“某,齒幾歲”。齒,觀齒齡以知牲畜年齡。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懸泉漢簡中用“歲”記錄牲畜年齡,也大多是記錄馬、牛的年齡,例如一匹馬九歲,那就是“某馬,齒九歲”,把“歲”字置於數字的後面,如:

傳馬一匹,駠,牡,左剽,齒九歲,高六尺二寸……

另外,表述某人或某單位在一年或幾年的時間內幹了什麼事情,也是用“歲”字,此時“歲”常放在動詞之前。

現代人常說“日進斗金”“月入過萬”,事實上漢代就已經有“歲某某”或者“一歲某某”的格式了,比如說某單位一年吃了糧食若干石,就可以說它“歲用谷若干石”或者“一歲用谷若干石”。

(本文作者系蘭州大學文學院古文字學強基班學生)

編輯:劉怡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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