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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銷售環節“山東食鏈”上鍊操作明白紙

簡介點選“新增”,備案常用商品資訊(注:支援商品條碼查詢,可回顯商品相關資訊)三、進貨查驗電腦端點選“商品採購”,進入後點擊“新增”按鈕(注:採購頁面支援模板匯入,需下載模板,規範填寫相應資訊),或手機端點選導航欄的“買”或者首頁的“進貨”,錄

電腦上導航欄在哪裡

各獲證食品銷售者:

按照省、市局《關於“山東食鏈”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全主體啟用:

全區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銷售主體應全部啟用“山東食鏈”;

二是全覆蓋上鍊:

6月底前,以大中型商超和食品連鎖超市、農村食品批發經營者、農批市場入場銷售者等業態為重點主體,以蔬菜、水果、水產品、糧食及其製品、肉製品、乳製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為重點品種,實現相應主體、品種全部上鍊;

三是全鏈條追溯:

推動“山東食鏈”持續使用,實現進貨查驗、銷售記錄全程資訊化,打造“來源可溯、去向可追、庫存可查、召回可回”的全程追溯鏈條。

食品銷售環節“山東食鏈”上鍊

操作明白紙

一、登入地址

電腦端:https://sdsl。amr。shandong。gov。cn/login/

手機端:微信小程式搜尋“山東食鏈”

二、維護基礎配置

1.維護上游供貨商、下游銷售商基礎資訊:

電腦端點選“基礎配置”——“上游供貨商管理”或“下游經銷商管理”,或手機端點選導航欄的“我”——基礎配置中的“商戶管理”;點選“新增”,備案常用供應商資訊,方便後續的商品採購動作(注:支援企業名稱和統一信用程式碼的模糊查詢);

2.維護在售商品資訊:

電腦端點選“商品管理”,或手機端點選導航欄的“我”——基礎配置中的“商品管理”;點選“新增”,備案常用商品資訊(注:支援商品條碼查詢,可回顯商品相關資訊)

三、進貨查驗

電腦端點選“商品採購”,進入後點擊“新增”按鈕(注:採購頁面支援模板匯入,需下載模板,規範填寫相應資訊),或手機端點選導航欄的“買”或者首頁的“進貨”,錄入上游企業資訊(支援企業名稱檢索),錄入商品資訊點選確認按鈕,點選“上傳憑證”,上傳相關憑證資訊(檢驗報告),點選“提交”按鈕即可。(境外和境內的商品上傳的憑證有所區別:境外需要上傳“報關單”、“入境檢驗檢疫證明”,保健食品、特殊食品需要上傳特食要求的相應證書)

四、銷售出庫

電腦端點選“銷售管理”,選擇“銷售出庫”,或手機端點選首頁的“銷售”,或者導航欄的“賣”,進入銷售出庫介面;錄入下游企業資訊,點選下一步,選擇要出庫的商品和批次,批次後選擇出庫數量,點選下一步,確認資訊無誤確認出庫即可。零售可以從“庫存管理”中核減。

五、相關法律責任

1。《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檔案)。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儲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儲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記錄和憑證儲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三)食品、食品新增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檔案,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3。《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實記錄並儲存進貨查驗、出廠檢驗、食品銷售等資訊,保證食品可追溯。

4。《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至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二條以及本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情形:

(一)違法行為涉及的產品貨值金額2萬元以上或者違法行為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

(二)造成食源性疾病並出現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現死亡病例;

(三)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真實情況;

(四)拒絕、逃避監督檢查;

(五)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後1年內又實施同一性質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者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後又實施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時,應當依法從重從嚴。

食品銷售環節“山東食鏈”上鍊操作明白紙

【來源:臨淄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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