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收不上錢的問題,熙寧三年,王安石開始推行“保甲法”,各地縣衙把“青苗錢”分給保長、甲正,由這些人自主決定把錢發給誰,收多少利息...
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宋神宗手詔韓琦徙判重災區大名府,充安撫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