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審判決:民事賠償3萬餘元3人未滿14週歲未被追究刑責公訴機關黑龍江省甘南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魏某、張某、王某等5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致人死亡,而放任該結果的發生,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
當時韓信實力最強,他傾向劉邦,則項羽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