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網路遊戲首頁網路遊戲

傳奇版權糾紛,李健並不是不在乎版權,只是不在乎用版權來換金錢

簡介2010年,王菲在春晚演唱了《傳奇》,更多的人知道了歌手李健,3年後,卻因這首歌的版權問題被告上法庭,被索賠350萬

金錢糾紛什麼意思

2010年,王菲在春晚演唱了《傳奇》,更多的人知道了歌手李健,3年後,卻因這首歌的版權問題被告上法庭,被索賠350萬。

大家很疑惑,難道是因為沒有得到李健授權嗎?就連毛寧也因此被告,被索要50萬。原來,這個歌雖然由李健創作,但版權人並不是他。

《傳奇》版權擁有者是老孫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負責人孫湧智說:“我和李健不僅是好兄弟,也算是他的伯樂。”

傳奇版權糾紛,李健並不是不在乎版權,只是不在乎用版權來換金錢

原來正是他成功策劃包裝了“水木年華”組合,而《傳奇》是李健在2003年發行的專輯《似水流年》中的一首歌。此歌版權在2008年被孫湧智獲得。

對於版權這事,李健根本不在意。他曾在採訪中說:“說心裡話,《傳奇》是我寫的,但我幾乎沒拿過什麼錢,卡拉OK分給我三百多塊錢,我也沒去領。

我是一個歌手,我不是律師,也不是社會活動家,我根本就不在乎版權。我的傳奇有那麼多的翻唱版本,幾乎沒有人給我打電話說,‘我要唱你的歌’,作為歌手,我反倒希望我的作品唱的人越多越好。”

2010年,王菲應邀參加春晚時,給李健發了一條簡訊。問能不能在春晚上演唱他的歌曲,李健答到:“你喜歡唱哪首歌隨便挑”,後來王菲挑中了《傳奇》。

傳奇版權糾紛,李健並不是不在乎版權,只是不在乎用版權來換金錢

根據當初的合同,《傳奇》只允許曲作者李健演唱,他人演唱必須得到孫湧智本人同意。2010年,王菲在春晚演唱《傳奇》也是經過了孫湧智的授權的。

那他還要告什麼呢?350萬的數字又是哪裡來的呢?

作為歌手,我相信王菲可以理解我作為版權所有者維護作品的權益。我希望從此是喚醒大家對行業的關注。”

孫永志透露:向王菲索賠350萬是他的律師根據其演唱會等收益計算得來的。至於狀告毛寧,是因為她發行專輯《12種毛寧》以《傳奇》作為專輯主打歌的侵權。

他說:“考慮到唱片業萎縮,我只向他的公司索賠50萬。”開庭時,王菲和李健都未出席在法庭。最後,法院判王菲團隊敗訴。

王菲團隊向老孫文化賠償《傳奇》詞的使用費2250元。而原告卻被判支付受理費3萬元,這筆官司得不償失啊!

傳奇版權糾紛,李健並不是不在乎版權,只是不在乎用版權來換金錢

法庭稱:“無法確定每場演唱會的收入,最後定每場繳納225元。十場是2250元。225元是按照音著協對一場演唱會的最低收費標準計算的。”

孫永志也幽默地說:“我都不想在維權了,感覺是《傳奇》隨便唱。之後要不要上訴,我還要和公司討論上訴,還會產生費用,但結果有可能不會改變。”

最後,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這件事王菲團隊做得對嗎?可法院判他們輸了。做錯了嗎?卻只賠了2250塊。我們只能說,關於版權的維護真的太難了。

傳奇版權糾紛,李健並不是不在乎版權,只是不在乎用版權來換金錢

李健雖然對自己的版權不當回事,但對別人的版權卻十分尊重。當年,李健在受邀參加《歌手》時,演唱了許飛的歌。

他堅持給許飛版權費,但是許飛沒有收。李健說:“這是人家的勞動成果,而且每個作曲人創作人應該得到尊重。”

從此看出,他並不是不在乎版權這件事,只是不在乎用版權來換金錢罷了。比起金錢,他希望他的勞動成果是能讓更多的人喜歡到他的音樂。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