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張世雄夥同“細細個”黃志明以及黃志堅兄弟等人偷渡到香港,成了“大圈幫”的一員,專做“大茶飯”生意...
12月28日下午,黃志明與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簡稱自治區高院)達成協議:由自治區高院支付黃志明國家賠償249萬餘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46823.64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6463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