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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蕭紅:呼蘭河人的“精神盛舉”是真正的精神盛舉嗎?
- 2022-06-27
跳秧歌在每年的幾月幾日呼蘭河傳
文
/
杜豆豆
是不是真正的精神盛舉,要看它有沒有帶來精神上的喜悅和滿足。
呼蘭河人的“精神盛舉”都有哪些呢?蕭紅在《呼蘭河傳》的第二章開頭寫道:
“呼蘭河除了這些卑瑣平凡的實際生活之外,在精神上,也還有不少盛舉。如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燈;野臺子戲;四月十八娘娘廟大會……”
——《呼蘭河傳》
這些被稱為精神盛舉的,蕭紅又是如何描寫的呢?
第一個跳大神。
“聽了這種鼓聲往往終夜不能眠的人也有。……請神的人家為了治病,可不覺得那家的病人好了沒有?卻是鄰居街坊感慨中葉興嘆,終夜而不能已的也常常有。……人生為了什麼,才有這樣淒涼的夜。似乎下回再有打鼓的連聽都不要聽了。其實不然,鼓一響就又是上牆頭的上牆頭,側著耳朵聽的側著耳朵聽,比西洋人赴音樂會更熱心。”
跳大神原本是為了治病,可治病的病不一定好,沒病的卻似乎要得病了,但還是忍不住想湊這個熱鬧。這讓你想到了什麼呢?我覺得,更像是鴉片上癮。明知有毒,卻又擋不住誘惑。
第二個是放河燈。
“七月十五日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脫生,纏綿在地獄裡邊是非常苦的,想脫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每個鬼託著一個河燈,就可以得脫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之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河燈這件事情是件善舉。可見活著的正人君子們,對著那些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記。……可是當這河燈,從上流的遠處留來,人們是滿心歡喜的,等流過了自己,也還沒有什麼,唯獨到了最後,那河燈流到了極遠的下流去的時候,使看河燈的人們,內心裡無由地來了空虛。‘那河燈,到底是要漂到哪裡去呢?’”
放河燈是為了給冤魂怨鬼們指明路,得脫生。對活著的人來說,是善舉,是心靈安慰,寄託的是對逝者的思念和善意。可人們真的從中得到安慰了嗎?
沒有,人間已如鬼界,來不來這世間脫生,又有何意義呢?怨不得看河燈的人會覺得空虛,會疑惑這河燈的去處了。
第三個是野臺子戲。
野臺子戲是幹嘛的呢?
秋收好,唱一臺,“感謝天地”;大旱,唱一臺,“求雨請願”;下了雨,再唱一臺,因為“許願就得還願”。
但說是為了這些,倒也不是這麼簡單,反而成了“接姑娘喚女婿”的一出出鬧劇。父母借看戲,展示未婚的姑娘;已嫁的女人,不管老的少的,扎堆兒說說東家長西家短,顯擺一下平日裡難得顯擺的好物件;還有借看戲,看親戚、會朋友,甚至指腹為親,或者調情的。
臺上一齣戲,臺下是更多的戲。蕭紅在文中寫道:
“一年沒有什麼別的好看,就這一場大戲還能夠輕易地放過嗎?所以無論看不看,戲臺底下是不能不來。……這來戲臺下看戲的,不料自己竟演起戲來,於是人們一窩蜂似的,都聚在這個真打真罵的活戲的方面來了。……幸而戲臺上的戲子總算沉著,不為所動,還在那裡阿拉阿拉地唱。過了一個時候,那打得熱鬧的也究竟平靜了。”
臺上的戲原是一種敬天地的儀式,可人們早已忘了初心,對天地哪裡有半點兒敬意?天地鬼神管不了人間的烏糟事,正如唱戲的管不了臺下的出出鬧劇。這樣的精神安慰,又體現在哪裡呢?
第四個是四月十八娘娘廟大會。
“這也是為著鬼神,而不是為著人的。”娘娘廟中的泥塑,都是低眉順眼的女子。在蕭紅看來,之所以這些娘娘也被塑成溫順的樣子,是要告訴人們:
“溫順就是老實的,老實的就是好欺侮的,告訴人快來欺侮她們吧。人若老實了,不但異類要來欺侮,就是同類也不同情。”
拜娘娘,是為了多子多孫。如果是一個富足安康的社會,這是個美好願望,但在一個苦難社會呢?自己都過得苦哈哈,娘娘能帶來什麼?不過是更多的苦難罷了。所以這儀式,也就成了一種空洞的行為,於精神而言,就顯得無力了。
所以,蕭紅在第二章的最後一小節中說:
“這些盛舉,都是為鬼而敬的,並非為人而做的。至於人去看戲,逛廟,也不過是揩油借光的意思。”
跳大神、放河燈、野臺子戲、娘娘廟大會,我們一路跟著讀過來,沒有一個是讓人在精神上的得到真正愉悅的。這些民俗,原本是為了尋求安慰、寄託、敬意和希望,若真的能有效果,其實也無可厚非,但如果走歪了,成了另一種樣子,也就成了糟粕。怎能稱為“精神盛舉”呢?
那麼,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精神盛舉呢?
喧囂過後,當一切歸於沉靜,問問自己的內心,你是充實而愉悅的,還是空虛又失落的?
如果是前者,恭喜你為自己找到了答案;反之,如果是後者,那就毫不猶豫地放棄吧。
對我來說,我更喜歡平淡如水的日子。讀書、寫作、心情舒暢地生活,這就是我的精神盛舉。
我的精神不需要烈酒的焚燒,也不需要咖啡的苦煉,更不需要碳酸飲料的一時之爽。
因為我懂得,
水才是生命之源,一切浮華,都終將歸於淡泊。
(本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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