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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以後下班我沒發話不允許走!網友:拜拜!

簡介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是需要透過公司與工會、勞動者協商的,每天延長也不得長於一個小時,且不能支付低於正常工資的150%的工資額度

走了啊拜拜

小詹公司的老闆是個奇葩,自己是個工作狂,也要求員工每天都要加班,開會的時候宣稱,不加班的員工都是態度不好的員工,還要求他們以後下班,沒自己發話,不允許下班,否則就扣年終獎。

小詹和同事們鬱悶得很,每天就算手頭工作都完成了,也不敢準時下班,因為老闆還沒走!有幾個同事受不了,找到其他的工作就辭職了。小詹舉棋不定,畢竟他確實需要這份工作。

老闆:以後下班我沒發話不允許走!網友:拜拜!

對此,網友們發表評論,幫小詹出謀劃策:

網友一:讓你的老闆去學學勞動法吧,很明顯你老闆就是個法盲。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超過了8小時,那就是加班,而且加班不能超過3小時。你老闆在你們下班後要求你們留下,在法律上這已經屬於加班行為,必須支付你們加班費。正常按照工資1。5倍計算,雙休日加班則要按照2倍計算加班工資。作為員工,你們有權利維護自身利益,面對這麼霸道的老闆,更不能任他這樣胡攪蠻纏。

老闆:以後下班我沒發話不允許走!網友:拜拜!

網友二:無故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這本身就有毛病。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是需要透過公司與工會、勞動者協商的,每天延長也不得長於一個小時,且不能支付低於正常工資的150%的工資額度。

老闆:以後下班我沒發話不允許走!網友:拜拜!

網友三:如果員工自己的本職工作沒有完成,留下來加班這很正常,公司也未必會發加班工資,畢竟自己的工作沒完成,很多公司也是以這個藉口來限制加班工資的發放,有些則是以補休形式來作為一種補償。

但如果大家手頭的工作已經完成了,老闆完全沒必要要求大家一起留下來陪他一個工作狂加班呀。這純屬浪費生命!員工除了上班,也有自己的生活,工作並不是生活的一切,不可能所有時間都貢獻給公司。所以如果是我,早該和老闆拜拜了!

對此,你是怎麼看?如果你是小詹,你會怎麼做?

我是職場達人“萍行職場”,感謝你的關注,升職加薪有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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