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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有人說求而不得

簡介在早期的網際網路公司裡,不管是國內的還是美國矽谷的,是沒有人明確提過要996工作強度的,大部分情況是員工在業績、市場自由競爭等壓力下自發的去高強度的工作

白夜休休工作制合理嗎

前一陣子996工作制在網上火了一把,各種爭議不斷。

其實這種工作制早存在於網際網路行業多時,是指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從上午9點到晚上9點,一週工作6天。同理可得出007,955的含義。

這種工作制度存在已久,近期突然上了一把熱搜,主要是因為出現了一個996。ICU的網站,該網站控訴了這種工作強度下是要“工作996,生病ICU”的,並且網站上詳細列舉了該制度下所違反的勞動法條例,該網站在github上發起的同名專案得到了全球範圍內的聲援。再結合時下有多家大公司高層在公開場合大肆號召996制度,伴隨著種種爭議,就很不光榮的上了把熱搜。

996工作制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有人說求而不得

那這種工作制度到底是合理的還是違法的呢?其實這也正是存在爭議的地方。作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剖析。

首先,一般敢於採用這種工作制度的企業,經過人力部門、行政部門、法務部門等層層專業人士把關之後,大部分肯定是早已經透過種種手段,規避掉了違法行為的。比如合同中明確標有“彈性工作時間”、“薪酬中已含加班費”、“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加班情況公司享有免責”等等等等。所以排除掉那種無腦小公司之外,越大的公司在這些方面是做的越加完善的。結論往往就是他們並不違法,即使你硬抗,跟他們法庭相見,也不見得有多大勝算。

那看起來員工只能逆來順受了?其實不然,這種工作強度下,會讓員工完全沒有了生活的時間和精力,除了工作之外,基本能做的只有睡覺和補覺。另一方面,強迫式的讓員工996,並不見得會對企業的業績、效率有提升,相反往往會有很大的反效果(這個話題展開後比較大,會在之後的文章裡闡述)。不管於情於理,這並不是是合理的制度。

其實歸根結底,在這種工作制度下,如果企業想獲得員工的支援,只能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在早期的網際網路公司裡,不管是國內的還是美國矽谷的,是沒有人明確提過要996工作強度的,大部分情況是員工在業績、市場自由競爭等壓力下自發的去高強度的工作。那為什麼員工會這麼拼的玩命去工作呢?道理很簡單,估計大家也都能猜到:利益。

除了少部分真的是為了理想和情懷在奮鬥的員工外,大部分員工還是為了各自的利益在打拼的。網際網路行業裡的員工,要麼薪資待遇高,要麼持有公司的股份,這樣當他們在工作時,往往不只是在為公司工作,更多的時候是為了自己在工作。個人跟公司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早期國內的BAT,國外的Yahoo、Google等公司,上市後員工一夜暴富的造富故事比比皆是。你想想如果換了是你,你是不是也會全情投入,忘乎所以的去努力工作,哪還顧得了休息。這種情況下的996,還是好多人求而不得的——畢竟這些公司的招聘門檻也高,好多人需要不斷提升自我專業能力,透過層層篩選方能加入到其中去一起打拼。

996工作制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有人說求而不得

可是事情發展到後來,就變味了,開始出現了耍流氓的公司:工作強度要求996,薪資待遇955。既想牛產奶,又想牛不吃草。沒有高薪,也沒有合理的員工持股計劃,那員工憑什麼犧牲自己的個人生活和精力,去為了老闆的夢想和暴富打拼呢?以為員工工作是為了做慈善嗎?還是老闆“只要你們好好幹,我明年還能買輛跑車”的段子看多了?

對企業來說,要麼待遇給到足以讓員工服氣,要麼就好好遵循合理的工作強度,否則是沒法長期留住優秀人才的。員工不傻,還在忍受你的不合理剝削可能只是還沒找好下家。這樣的公司是留不住優秀人才的,是有天花板的。

對員工來說,要麼真是忍氣吞聲被公司不合理剝削,要麼就不斷提升自我能力,讓自己有能做出最好選擇的能力。

996工作制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有人說求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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