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陽律師: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應當如何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二倍工資的4點意見(含代簽.補籤.倒籤.時效等)
關於補籤或者倒籤勞動合同應否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問題,我們認為,二者應適用不同的法律後果:“補籤勞動合同”,能證明簽訂勞動合同的真正日期,有利於勞動者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如果倒籤行為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
杭州女經理懷孕後被調崗,月薪直降1萬元,最後還被辭退?法院判了
且公司提供的證據尚不能認定朱女士存在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因此,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即哺乳期屆滿之日止,故朱女士有權...
這3種情況,要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很被動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是,當達到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主張二倍工資的三種情形、支付期限及支付標準
答:《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作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企業依據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解除勞動關係,是違法解除嗎?
案例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雖然未對勞動者的行為是否構成嚴重違紀作出明確規定,或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式不符合法律規定,但如果勞動者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職業道德,仍可以視為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
解僱,可不只是發個通知那麼簡單!|閔法拍案
由於解僱的意思表示自到達勞動者時生效,且解僱的意思表示用人單位不能撤回,亦無法補正,故法院在對解僱的理由進行實質審查之前,會先對解除通知的形式和送達情況進行審查...
江蘇省總工會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確保足額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
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指出,用人單位應當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的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透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
遭惡意調崗,勞動者如何應對?企業應如何防範調崗調薪法律風險?
在司法實踐中,在用人單位合法合理調整勞動者崗位的前提下,勞動者收到調崗通知後拒不到新崗位提供勞動,構成曠工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久拖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上一講小編為各位讀者分享了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那麼如果勞動者久拖不簽訂勞動合同又有哪些後果呢,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幾點:如果勞動合同的無法簽訂,是由勞動者的藉故不籤導致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同時,根據下述具體...
企業考核員工試用期是否能隨意開除?
除了有證據外,再就是用人單位需在試用期屆滿之前要完成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的考核以及向員工發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未有效防止職場性騷擾並解僱當事女職工,一企業被要求賠償
餐飲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本應積極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卻對趙某的合理訴求不予理會,並以曠工為由與趙某解除勞動合同,顯然未盡到管理者的義務,其解除行為缺乏事實依據,屬於違法解除,應向趙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競業限制協議,可不可以“隨便籤”?
《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內容應明確並經雙方簽訂《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內容應明確並經雙方簽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相關《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需明確勞動者為涉密人員或勞動者崗位為涉密崗位,儘可能地明確、細化競業地區、競業行...
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的知識彙總——勞動合同的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法條如下圖,《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或者沒有明確約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