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標簽勞動合同

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解與認識(1)

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解與認識(1)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

他人代簽勞動合同 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他人代簽勞動合同 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餐飲公司提舉了郭某勞動合同並主張系邵某代簽,經法院釋明,郭某表示邵某無法到庭...

勞動糾紛:勞動糾紛的常見形式

實踐中,部分用人單位或出於僥倖心理,或為省錢省事,往往不對勞動者進行保險、培訓以及到位的防護措施,由此導致的工傷等問題,帶來的一系列勞動糾紛使得勞動者及用人單位雙方都承受很大的經濟及時間負擔...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於“鐵飯碗”?這14種情形除外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法律上代簽勞動合同是不是合法,如何規定的?

【點選下方小程式,直接諮詢法律問題】張歡歡律師線上諮詢法妞問答律師諮詢智慧小程式湖北思普潤律師事務所張歡歡律師解析:他人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HR要代簽人出示勞動者的委託書並電話溝通確認才可,電話溝通時為了保留證據,建議告知勞動者後電話錄...

職場小白必看:實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都有啥區別

目的是提早熟悉專業工作,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最後就是見習期見習期其實和試用期有一點像,但是還是會有所不同,一般是已經獲得了工作資格,只是為了提高一個職稱或者是等級採取額外的考核的一直制度...

企業如何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贈:1.5萬字超詳細員工手冊範本)

企業如何制定有效的規章制度(贈:1.5萬字超詳細員工手冊範本)

法院認為,規定已經超出了企業維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乘坐黑車屬於行政機關管理內容,公司無權對此行為進行處理,因此認定該規章制度無效...

穿短褲上班被開除?還有更奇葩的呢!合法嗎?

北京市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梁楓分析說,法律規定,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這是對勞動者的基本要求,即便在規章制度未作出明確規定、勞動合同亦未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如勞動者存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用人單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鐵飯碗”,記住這14種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鐵飯碗”,記住這14種情形!

但它並不是“終身制”,並非不能終止和解除,只是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用人單位在這14種情況下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4勞動者嚴...

沒簽勞動合同後來補籤合同是否還有效?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工作9年,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突然遇上裁員,有啥補償?

有個小夥伴說:在某家企業上班,已經工作9年了,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突然遇上裁員,被裁後能得到什麼補償...

如何判斷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在具體法律規定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下發了《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在該規定中,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情況下,如何判斷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給出了更為具體的判斷標...

宏博律所淺析“不能勝任工作”怎麼界定?

宏博律所淺析“不能勝任工作”怎麼界定?

勞動者因“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限是什麼?

勞動合同期限是什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年中離職,企業私扣績效年底發放?屬於違法行為

對此,公司方面給予王女士的解釋是,扣除的部分,為王女士的績效工資,按照公司的規定,這部分會在年底時發放...

勞動關係中的法律常識(一)

勞動關係中的法律常識(一)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之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同樣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兼職有必要籤合同嗎?

兼職有必要籤合同嗎?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含當月工資和年終獎嗎?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含當月工資和年終獎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為什麼勞動合同要當面籤,事關切身利益,得注意了

籤勞動合同已經成了員工入職的必備程式之一,事關雙倍工資的賠償,沒有公司希望自己中招...

有職業危害的崗位,職工有權說“不”

正在律師發愁之時,4月10日該職工收到公司的書面體檢通知書,於是,律師盯住“體檢通知書”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系噪聲和吸塵這一關鍵事後證據,於4月11日,依法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Top